市面二千無主廣告牌架 民署爭取年底內可拆除
【專訪】民署管理委員伍秉賢表示,會爭取年底內拆除約兩千個無主的廣告架,同時會與有關部門研究如何處理非法大型廣告。他強調,未獲批准的廣告但有第三者責任問題也要承擔所有責任。
伍秉賢昨下午出席民署諮委會平常會議時回應相關問題時作了上述有關表示。
他稱,民署在清理及完善一九九五年至二00八年期間的招牌資料時,透過實地普查方式,共發現約兩千個只剩支架的無主「廣告」,由於該等廣告日久沒保養,且聯繫不上其主,為了安全及市容整潔,民署決定予以清拆,爭取在年底前或明年內完成此次工作。
他透露,普查中也發現不少非法的大型廣告。該等廣告多在大廈內牆。民署正擬接觸有關部門共商如何處理的對策。
他強調,即使未作登記申請,但相關廣告一旦發生涉及第三者的責任事故,有關主人仍須承擔全部責任。
據了解,「廣告」工程必須獲得工務局批準,向民署作登記還得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
申請廣告工程時必須提供所在大廈業權人同意的相關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