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組迄已處理二百六十二宗僭建
【本報訊】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提供的資料,截至去年十二月,由政府成立的「非法工程常設拆遷組」共處理了二百六十二宗僭建個案,其中,已處理的特急個案有一百六十七宗,佔已處理個案約六十三%。在特急個案中,包含一百二十一宗批量式處理個案,涉及逾十九幢新建成住宅樓宇,佔已處理個案約四十六%。
至今,在已處理的二百六十二宗僭建個案中,已經完全完成清拆的有一百六十八宗(約佔六十四%)仍在清拆中的九十四宗(約佔三十六%)。局方人員會跟進違法人自願及自行拆缷中的個案,以確保完成清拆並恢復樓宇原來狀況。
現時僭建天台屋或平台屋這一類規模較大的僭建工程,已較以前大為收斂,並且一旦被局方發出清拆令時,違法者自行清拆的比率也越來越大,為此局方正持續擴大打擊力度。
優先處理僭建類型
為保障市民權益,維護樓宇結構安全,令僭建狀況不致繼續惡化和凍結現狀,拆遷組在成立的首次會議上訂定優先處理個案的準則:在建中新增個案(翻新更換亦視為新增)、自身安全有隱患、影響所在樓宇結構安全、影響環境衛生又的僭建物,又或對住戶生活構成較大影響的僭建物。凡符合上述準則的個案都會交由拆遷組優先處理,其他個案將繼續由現有機制跟進。
隨著由跨部門組成的拆遷組打擊非法工程已形成恆常機制,透過這一常設機制加強部門協作,縮短處理非法工程的行政程度,初步回應了居民對政府處理僭建物的訴求,遏止僭建問題繼續惡化。
如何提升效率
由於積壓待處理的個案數量實在太多,政府因而制定了「按先後緩急,分級分類」的處理原則,會優先處理新增個案。此外,對小組成立前已存在舊有僭建個案,也會以分級分類處理,目的是分階段逐步處理歷史遺留的、數量龐大的僭建問題。
為回應社會訴求,加快處理效率和凍結現況,政府對新建的僭建物採取新的處理措施,凡新建大廈在相若時間出現的新僭建物,政府會發出集體清拆令,批量式處理有關僭建物。工務局呼籲高層大廈的管理公司要做好大廈管理工作,如發現單位有僭建跡象,或有人將大型鐵架等建材投進大廈,應主動了解及阻止;一旦發現疑似僭建行為,應立即向局方舉報。住戶應透過召開分層所有有人大會制訂管理規章,就大廈共有部分的使用、管理、維修、保養等事務,透過管理規章訂立規則,共同遵守,並透過管理公司執行,阻止興建僭建物。
工務局承認,在處理僭建個案仍有改善空間,現正持續透過優化流程、增聘人手和修改法例等多種手段提升效率;其中已完成第二輪諮詢的「都市建築法律制度及其行政性質規範」的諮詢文本,將進入立法程序,相關法例法規生效後,將可提升對處理僭建的效率。
自願清拆注意事項
願意自行清拆僭建物的違法人,必須聘請合資格的註冊承建商,不應隨意拆缷,並須到土地工務運輸局理相關手續。局方會給予申請一定的期限清拆,清拆期間亦會派員跟進清拆進展。一旦限期過後,拆遷組會安排清拆工作,所有清拆及搬遷費用由違法人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