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現框架無訂定 澳須依法施政
賀一誠:談普選不會有結果
【本報消息】全國人大常委賀一誠表示,修改兩個選舉辦法,個人目標與傳媒反映的主流意見一樣,擴大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名額及增加立法會議席。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宜包括市政機構成員代表屬技術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要研究如何處理。普選方面,按基本法訂定的框架,並沒有訂定澳門有普選,且基本法規定,立法會仍有委任程序,澳門必須依法施政。在現行的基本法框架下談普選不現實,繼續討論亦不會有結果。
全部意見須報人大
澳門政制發展首階段諮詢前日結束,全國人大常委賀一誠表示,要待政府整理一千多份意見書後,才可以分析意見。但從傳媒報道及網上公開的意見中,可清晰看到主流意見,以及反對意見和其他意見,但估計要待特區政府本月將報告交全國人大常委會時,才可以全面看到澳門居民一千多份意見書的內容。政府今次收集的意見包括多方面,有主流意見,亦有意見認為毋須修改,或認為增加或減少不同議席數量等。無論任何意見都不能忽視,都要如實向全國人大報告。
個人對政制發展的意見,賀一誠表示,與傳媒反映的主流意見一樣,認為要擴大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名額,以及增加立法會議席。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宜包括市政機構成員代表,基本法規定是市政機構代表、人大及議員代表組織在選委佔有一定比例,但前市政廳改為民政總署後,沒有市政機構代表,值得關注。不過屬技術問題,須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研究如何處理。
所有議員目標一致
立法會方面,社會的主流意見是直、間選各增兩席,可在此數額內研究是否適合。澳門有五十五萬人口,議員數目比例已不少,適當增加議席基本符合主流意見。間選方面,社團數量不斷增加,雖然工商社團亦有增加,但工商界現已有四個間選議席,可適當考慮增加社會服務或專業界別的議席。
有意見認為要完善間選方式,賀一誠指出,修改間選方法,是在完成政制發展“五步曲”後的問題,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已沒有關係。間選有其存在的必要,法律界等專業人士可透過間選成為議員,且在立法會,無論直選、間選或委任議員的目標都是一致,審議法律時大家均提出市民關注的問題,並非只有直選議員才關注市民關心的問題,不應抹殺議員的貢獻。
修改基本法工程大
賀一誠指出,澳門基本法沒有訂明澳門會有普選,且按基本法規定,澳門立法會多數議員由選舉產生,只要還有委任程序,便不是普選,澳門必須依法施政。在目前基本法的框架下談普選不現實,若基本法有訂定澳門實行普選的進程,中央一定給予澳門,但基本法沒有訂定這項程序,再討論亦不會有結果。有人提出可否修改基本法,修改基本法不是簡單的事情,是一項很大的工程,且主導權不在澳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