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推行生命敎育的經驗
黃素君
台灣推行生命敎育的經驗
今期續談二○一一兩岸四地生命敎育論壇的地區經驗分享。澳門早期生命敎育的推廣多受台灣影響,相關的敎師培訓課程亦由台灣導師主持。這次台灣團雖然主要是來自新北市中小學校長協會的成員,未必代表了整個台灣推行生命敎育的經驗和狀況,但是新北市土城國中陶道毓校長的發言很精闢,甚具啟發,對澳門生命敎育的推展很有參考的價値。
生命敎育的“正當性”
陶校長提出,當社會發生任何悲劇時,總是歸結到生命敎育沒有做好。同理,只要有靑少年輕生或自毀的情況出現,最常聽到的就是“學校要加強生命敎育”,生命敎育彷彿成為了“補救”和“自殺防制”敎育的議題。
回顧台灣早期的生命敎育的發展,約在一九九六至一九九九年萌芽期間,生命敎育的論述就是回應當時的社會命題。經歷了十多年的發展,陶校長指出,生命敎育應有其發展的“正當性”。澳門也有類似的情況,當出現了重大社會議題時,生命敎育或公民敎育往往成為“代罪羔羊”。誠然,敎育兼有預防和補救的功能,兩者並不衝突,可是,當敎育只是急於和忙於回應社會或其他的議題時,很大程度上就會失去了本質意義。台灣對生命敎育的目標主要是着重於強調幫助學生能夠珍愛自己、尊重他人、愛惜生命等。經歷了多年的施行,依陶校長的分析,台灣在生命敎育的內涵上漸漸形成一些共識,即生命敎育須涵蓋人與自己、人與他人、人與環境,以及人與宇宙的四個向度。這也是陶校長所言的“正當性”和生命敎育的主體部分。
事實上,只要生命敎育有自身的發展目標時才能持久發展,也不致因外在的環境而被扭曲發展的初衷。澳門也許需要在這方面加倍努力,為本土的生命敎育定下發展方向。
愼防形式主義
常言道: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大家都不會懷疑生命敎育的重要性,只是敎育往往需時很久才能顯出成效。台灣在推行過程中也遇到一些困境,敎師和學校組織大大小小的活動,通過改變學習的形式,使課程“活”起來,但這些活動卻是否眞的能讓學生了解生命的本質?認知人類生死的必然過程、建構生命存在的意義,致使學生能尊重自己(但不僅是看重自己,即自我),進而引導其欣賞自己、欣賞萬物和尊重他人呢?這些都是一些課程建置及敎學活動需要回應的問題。
很多時候,依筆者愚見,但凡有任何敎育專家有甚麼新的敎育改革議題,不少學校都積極回應、參與和嘗試。誠然,學校勇於嘗試,不見得是壞事,但也未必是好事一樁呢!因為,這是最容易跌進“改革的形式主義”的誤區,以為改變了形式,就等於達至敎育目標。
對敎師的關顧
當大家討論生命敎育時,大都假定了學生比敎師對生命敎育的需要更多,彷彿老師具“金剛不壞之身”。其實,老師也是血肉之軀,需要持續的鼓勵、關愛和尊重。陶校長指出,推行生命敎育的起點,最重要的是需要一群熱情的人(可以包括甚廣,但以敎師為主),他特別提到:“如果敎師沒有透過自我對生命的反思與對話,是很難影響學生體察生命、珍惜生命的”。
記得在早期當敎師時,常有言論要求敎師為學生“犧牲”、為敎育工作多作“奉獻”之類的話語,筆者對這些言論總是有保留。究竟是“犧牲”和“奉獻”些甚麼呢?很吊詭!又是誰會提出這些話呢?姑勿論如何,社會發展到今天,當大家都談論權責時,過分強調某些人“犧牲”,也可能是對他們的生命不尊重的體現呢!我盼望更多的學校和敎師願意帶同學生一起探索生命、體驗生命,讓生命敎育在校園在社區開花結果。
(記2011兩岸四地生命敎育論壇之四)
黃素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