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職級教師薪津差別 在條件俱備下方予規範
【特訊】新聞局消息:教育暨青年局表示,現時《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回應了教育界多年來提出的建議,當局將繼續聽取各界意見,進一步完善和調整相關條文。
教青局局長蘇朝暉回覆立法議員李從正及梁慶庭有關《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的兩份書面質詢時表示,對於不同職級教師之間的薪津差別,當局認為可考慮在上述制度框架通過後,由行政當局透過專業發展津貼的發放,先行體現職級的差距,並積極協助學校做好準備,在適當時間條件相對具備的情況下,才開始規範學校在其薪酬制度中對不同職級教師保持一定距離。
此外,年資較長並接近退休的教師為本澳教育貢獻良多,在上述制度框架獲得通過後,當局擬考慮透過適當方式反映對他們退休保障的關顧。
當局研究逐步落實各項規定的同時,亦將預先評估實施《私立學校教學人員制度框架》所需的各種資源,並籌劃人力和技術等方面的準備工作,有計劃地加大教育經費的投入,為學校創設必要條件,讓其落實該制度框架內的各項規定。對於高職級教師比率較高的學校,亦將考慮對其發放相應的津貼。
行政當局將抱著開放的態度,與教育委員會及相關專責小組繼續保持磋商,並繼續聽取各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