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議員對澳大橫琴校區輕軌工程書質
建設辦:承攬方式依工程特性
【本報消息】建設發展辦公室回覆議員陳明金對澳大橫琴校區與輕軌工程承攬方式書面質詢,認為基於不同工程的特性,政府會考慮採用“總額承攬”或“系列價金承攬”方式結算,是國際上比較通用的承攬方式。
建設辦指出,對於不確定因素較大的工程,一般多採用“總額承攬”方式,此方式較多應用於設計連施工,由承攬人包攬項目的設計及施工,可更容易掌握工程的施工方式和評估施工期間可能遇到的風險。強調政府是經過謹慎評估和分析後,才會使用有關承攬方式。
“系列價金承攬”方式一般應用於已有詳細設計資料和不確定因素較少的工程,政府會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不會多付亦不會少付工程款。施工期間,若出現一些客觀因素導致設計需要修改造成工程量增減,工務部門及或有獨立工程監理單位會在堅守審慎理財原則下,對修改的設計嚴格把關,認為有確實需要後才考慮。對於未載入合同的增加工程,還會視乎該等工程在技術或經濟上與合同不能分離、用家確認是否必需,或增加工程對完成該合同屬必需者,並在符合相關條件及規定下,才考慮接受有關修訂及工作。
建設辦表示,澳大橫琴校區整項工程規模龐大,建設標準高、協調性高,而且多項施工同步進行,加上只有三年時間設計連施工,河底隧道部分工期更只有廿三個月,隧道工程量龐大,各種資源的投入非常巨大。對於整體建築費用的調升,當局重申,因涉及近年通脹、建材成本上漲及匯率變化等因素,令河底隧道工程費用由五億增加至二十億,主體建設費用亦上升百分之十六至七十八億,但預算金額已設為上限,不會再增加。
至於輕軌項目方面,主要採用了分段並先設計後建造方式興建,在綜合考慮後,為確定實際承建工程的公平性,採用系列價金承攬方式較合適。強調輕軌理念“實而不華”,在設計階段控制土建開支,當局亦會做好工程費用監控及展開跟蹤審計,提升工程質量及成本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