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部門被斥監管不力
【本報訊】日前本澳電訊網絡發生大癱瘓事故,在昨天的一個論壇上,電訊營運商和政府監管部門成為主評者和現場市民的抨擊對象。發言者批評電訊公司沒有完善電訊系統,對於電訊服務於六小時後才恢復表示不能接受。他們同時批評政府電信部門沒有做好監管工作,質疑電訊營運商在流動電話全面過渡至3G及固網電訊市場開放後能否在設備及人才等方面作出配合。
「澳門論壇」昨天討論日前本澳發生的電訊網絡大癱瘓事件,邀請立法議員李從正、電腦學會會長林定和群力智庫常務理事雷民強擔任主評(見圖)。多名主評及現場市民都批評電訊營運商澳門電訊沒有完善電訊系統,也沒有系統的備份及災難修復中心。雷民強表示,在科技發展的今天,電訊系統增加軟件和硬件的備份是不難的,如果有了備份,可對整個系統的兼容性和穩定性提供關鍵的後備支援。他對於電訊服務於事故六小時後才恢復表示不能接受。他認為,重要的是,營運商不能只從盈利出發,而不從公共利益考慮。
林定也認為重要的是營運商要有完善的機制,否則,如果沒有吸取教訓,電訊網絡仍由一個營運商操控,其他的營運商也是沒有辦法的。對此,政府的監管很重要。多位發言者也批評電信管理局監管不力。
李從正表示,如果要推動澳門成為世界性城市、旅遊休閒中心,通訊的發展很重要。因此這次事故應由獨立的第三方作調查報告,檢討電信管理局對過去營運商在投資、規劃等方面的監管是否足夠,是否應作出調整,技術方面是否應提升。政府必須有清晰的方向、政策。他還質疑,固網結束專營後的特許資產已列表歸後政府,但合約同時又容許使用這些特許資產中的網路等,且贏利收費又屬私人公司,而政府又沒有向其收取管理費,其他營運商如果使用過去舖設的地下管道則要交管理費用。究竟收多少、利益歸誰等,政府需要交代。
吸取教訓,引入罰則
對於日前電訊網絡大癱瘓引起的損失賠償問題,李從正認為需根據合約。而雷民強表示,其他公用事業經營都有罰則,不過有關電訊的續期合約則沒有明確列出賠償或罰則。因此他認為,未來的「電信綱要法」應通過這次事故的教訓,加入罰則,並隨社會的改變而作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