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立會須加強溝通磨合
梁慶庭不認同行會把關粗疏
立法會現有十三個法案在審議中,部分累存一年多,不少議員詬病政府提交的法案粗疏,行政會把關不力,拖慢了審議及立法進度。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不認同行政會把關粗疏,稱行政會已非常努力、認真、嚴謹對待立法工作,但仍有改進空間。指出提升澳門社會的法治、公平、進步,各方有責,政府先要提供更多法案資料予立法會、行政會,政府及立法會須加強溝通、磨合。
梁慶庭指出,立法工作非常重要,高效、優質立法是政府、行政會及立法會的共同目標。然而,不同法律專家對法律行文、理解,對行政法規、法律的位階等均有不同看法,不同人士對政策亦各有取向,情況實屬正常,政府及立法會有必要加強溝通、磨合。政府尤其要向立法會、行政會提供更多資料,如諮詢結果、正反意見等,更要清晰交代立法原意、政策考慮因素,讓立法會更嚴謹、更高效地立法,社會對法律、政策有更深理解。
他以立法會細則性審議中的財產申報法案為例稱,政府原意先針對政府官員,對立法議員、行政會委員及司法官應否公開財產持開放態度,後經立法會回饋意見後,彼此會再研究。政府越來越透明乃社會發展必然之路,大勢所趨,政府、立法會並無異議,但具體施行步驟、方式、覆蓋範圍則有不同看法。
就傳媒提問,有立法會議員、法律顧問質疑,立法會細則性審議中的司法援助制度法案抵觸基本法和《關於訂立內部規範的法律制度》法案,“立法法”。梁慶庭稱,政府立法十分清晰,已遵守基本法、“立法法”,但政府、立法會確對法案有不同法律見解,彼此即將開會,若確有其事,須立即處理並總結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