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戒毒者緩刑好壞參半
【本報消息】立法會日前細則性審議通過《禁止不法生產、販賣和吸食麻醉及精神藥物》法案,其中訂明藥物依賴者只要自願接受治療,法院須暫緩執行徒刑。青年對此有不同意見,有人認為此條文助長吸毒之風,因為吸毒者可能會有恃無恐;有人則認為可以給吸毒者改過自新的機會是好事。
一名廿一歲的居民認為,新法案對遏止吸毒作用不大,因為很多人吸毒都是貪玩,他們知道自願戒毒就可以緩刑,便會更想試毒品。他認識一些有吸毒習慣的朋友,他們都是受朋友影響且覺得在現實中得不到滿足感,於是染上毒癮。
廿三歲的蘇先生是一名籃球運動員,他認為新法案可改善現在澳門吸毒的問題,很多青少年吸毒也是受別人影響,若他們不用因為這樣而入獄,有機會改過自新,對他們將來的發展有好處。他亦認識一些吸毒的朋友,主要是覺得生活壓力太大,想透過毒品來減壓,或藉此尋求刺激。蘇先生認為澳門夜生活豐富,容易衍生另類問題;他亦試過被人慫恿嘗試毒品,但即時拒絕,就讀體育專業的他熱愛運動,知道吸毒對身體百害無一利。
同是二十歲的大學生陳小姐和梁小姐皆認為新法案沒太大作用,她們表示可能有人會因為可緩刑,更有恃無恐地吸毒。涉毒者會否因可緩刑就珍惜機會改過,她們認為值得商榷;吸毒者能否改過,自願與否是關鍵,與入獄或緩刑關係不大。她們不曾被朋友慫恿過吸毒,自己亦不會嘗試,陳小姐說毒品一旦上癮,後患無窮;梁小姐則表示自小父母就教育不可以做壞事,她要對家人負責,所以不會做傷害家人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