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十宗單方個案 非雙方同意難受理
樓管仲裁中心拍烏蠅
【本報消息】樓宇管理仲裁中心去年六月初開始運作,至去年十二月底共接獲四十九宗單方查詢個案,當中僅有九宗個案轉介房屋局跟進,只有五宗協調成功。由於中心的仲裁制度屬自願性質,仲裁需由糾紛雙方同意才能啟動,但中心運作至今仍未有受理個案。房屋局表示,將加強宣傳,從不同途徑及渠道加深居民對仲裁制度的認識。
樓宇管理仲裁中心去年六月七日正式運作,截至去年十二月卅一日為止,共接獲四十九宗單方查詢個案,主要涉及大廈共同部分的爭議(包括共同部分被佔用、僭建)、業主大會的程序及決議有效性、管理開支的爭議、管理委員會合法性、共同儲備基金等問題。四十九宗個案中有九宗轉介房屋局跟進,其中五個協調成功、三個仍在跟進中、一個協調失敗。協調失敗的個案涉及天台滲漏水維修問題的爭議,由於管理公司表示已盡了維修責任,故不願意協商。
房屋局表示,去年下半年,樓宇管理仲裁委員會舉行了多次工作會議,總結工作會議的結果,確立了擴大仲裁程序的適用對象,及釐清了仲裁的受理與不受理範圍。
由於樓管仲裁制度屬自願性質,即仲裁程序必須在樓管糾紛雙方當事人都同意的前提下才能啟動,單方提出仲裁要求並不受理。基於樓管仲裁中心現時所接獲的查詢個案全屬單方自願,至今仍未有受理個案。房屋局表示,未來將加強宣傳,從不同途徑及渠道加深市民對仲裁制度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