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與青年交流指出
政制發展不能偏離基本法
【本報消息】由法務局與多個青年團體合辦的“政制發展齊參與——澳門青年與政制發展交流會”於昨日下午三時舉行,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駱偉建及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客座教授趙向陽主講。駱偉建認為,澳門政制發展不能偏離基本法這個框架,亦要符合澳門行政主導的政治制度,否則新的制度將無法落實。
意見需符法律基礎
交流會由法務局與澳門青年聯合會、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澳門童軍總會及澳門中華新青年協會合辦,近二百名青年出席。與會青年積極發言,在青年發表意見渠道、現行政治體制、澳門政制發展等展開討論。
駱偉建表示,今次交流會充分反映了特區政府與青年團體推動青年更多關注政制發展,青年亦要抓住機會發表理性意見。認為澳門政制發展可從法律及政治層面去看。在法律層面,社會對政制發展有不同意見很正常,但任何意見都應建基於法律基礎,如建議的內容是法律不容許,這些意見及建議便很難被接受。
澳屬地方民主制度
從澳門政制發展首階段諮詢的情況可見,社會雖然有不同的聲音,但意見都有一點相同,就是均認為任何改變都必須以符合澳門基本法為前提,必須在基本法規定的框架內討論。如何理解基本法的框架,必須注意澳門的民主制度是地方民主制度,澳門並非獨立的政治實體,民主制度不能搞成與國家一樣,立法會及行政長官的產生必須符合基本法規定。
行政長官選出來後,還要經過中央政府任命。“任命”並非民主方式,但在“一國兩制”下,澳門作為中國的一部分,行政長官必須經中央任命,符合“一國”的意義。所以在“一國兩制”下,澳門只能實施地方民主制度。
必須保持政治穩定
在政治層面,駱偉建指出,澳門政治制度是行政主導,選舉制度亦要服從此政治制度。行政主導須靠各方支持才能落實,行政長官可以委任立法議員是保護和支持行政主導,但立法會亦有監督政府的責任,可以說政府與立法會的關係是有主導亦有制約,故在政制發展的過程中,必須理性考慮現有的政治制度框架。
至於行政長官選舉,駱偉建表示,從法律上看是“今天可不可以普選行政長官?”政治上看則是“未來有沒有可能普選行政長官?”以目前的情況來看,即使今日不能普選行政長官,不代表將來不行,最重要是社會各方面要積極討論和溝通,大家可以表達不同的意見,但必須注意保持政治穩定。只有政治穩定,經濟才可能發展,社會才能繼續前進。
籲多討論公共政策
趙向陽主要談及立法會的組成。表示目前立法會由直選、間選及行政長官委任三種議員組成,這種結構自一九七六年已存在,並非基本法制訂後才出現。在第一階段的諮詢中,不少意見都提出要增加議員數目,雖然按人口比例澳門的議員數量已較高,但這個議題仍可繼續討論。
間選方面,趙向陽認為,間選制度有其合理性和價值。當然,任何制度都可發展及改革,但任何修改及完善,都必須以法律基礎及可操作為考慮。參與政制發展不等於只參與政治職位,年輕人應更多參與公共政策的討論,關心公共政策的形成及發表意見,亦是參加政制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