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男女涉禁錮債仔
【專訪】治安警及司警各查獲一宗貴利案,將三名事主救出,及將四名涉案男女移送檢察院偵訊。
首宗涉案兩名男子分別姓孔,三十歲,無業,持內地證,廣東人;姓張,二十二歲,持香港證。
案中女事主三十五歲,持內地證,無業,於周三凌晨在賭場向人借款五萬元賭博,對方訂明每注需抽二成作利息。其後將借款輸掉,被人帶到十月初五街一酒店房間禁錮,被迫致電返鄉向丈夫求救。治安警同日下午三時許接獲舉報,派員到前述酒店房間,但不見女事主在場,僅見張姓疑人在內,當時有人供稱到來替人提取行李到黑沙環拱型馬路一酒店房間,從中賺二百元報酬。警員據其人提供到該酒店房間,發現女事主與孔姓疑人在內,將兩人帶返警局問訊,揭發案情。
次案被拘的兩名男女均為江西人,持內地證,無業。兩名男事主二十餘歲和三十餘歲,持內地證。來自浙江及重慶。於本月十三日來澳,將帶來十萬元輸掉,之後不斷向人借貸再賭,先後共借三十六萬元借方,訂明每注要抽一成五作利息。至二十二日將借款全數輸掉,但已被人抽去約十萬元利息,稍後被人禁錮於新口岸一酒店房間,之後透過親友償還二十四萬元,尚餘十二萬元未還。至前日早上九時許。兩事主乘兩名看管人熟睡,伺機向司警報案求助。司警到場將兩人救出,並拘捕在場兩名男女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