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電訊職員辯稱“貪玩”
發帖炸特首勒索搶奧運聖火 司警電信局負責人誓究刑責
前電訊職員辯稱“貪玩”
【本報消息】曾從事電訊業的本澳男子,涉嫌四年內於互聯網討論區先後發佈多篇主要針對政府機關以及特首與局級官員的誹謗、恐嚇言論,昨於初級法院應訊時認罪。司警局長黃少澤、副局長周偉光、電信管理局長陶永強均堅決表示追究其刑事責任。案件七月四日宣判。
盜WiFi迂迴發恐嚇
男被告姓洪,四十歲,目前任玩具零售行業。
案情透露,洪某於○七至一○年間,利用家中的個人電腦接收其他住宅的無線網絡路由器訊號,有部分住戶沒有為路由器設定密碼,亦有部分是遭被告用軟件破解密碼;其後利用他人的無線上網系統,經由外地一個名叫“TOR”的代理伺服器,於互聯網討論區散播各種恐嚇言論,包括於亞室運開幕式及澳門回歸紀念日演唱會放炸彈;在特首辦、司警局、電信管理局及旅遊塔放炸彈,勒索政府一千萬元;北京奧運聖火在澳傳遞期間號召他人搶聖火;雷曼事件期間,要求某銀行及司警局公開道歉,否則會到場放火;炸死行政長官崔世安及司警局長黃少澤。另外,洪某亦將《黃少澤六宗罪》文章略作修改後對外發佈,以及將周偉光用於公務的手提電話號碼於網上二手車拍賣區及色情網站上公開。
洪某昨在庭上認罪,聲稱當時因在網上閱讀了一些文章,有感社會的不公平,遂發佈類似的文章,隨後見文章有迴響,基於一時“貪玩”,故繼續發佈不同主題的文章,未意識到會造成嚴重後果。並稱所有文章並非自創,大部分都是將他人的文章略作修改後再“轉帖”。
刑偵電話貼色情網
就遭恐嚇、誹謗一事,黃少澤再次表示《黃少澤六宗罪》的內容純屬虛構,並就內容逐一解畫,雖不知其他針對司警局及個人言論會否發生,但聞後亦感到憂慮,遂加強了司警局及自身的安保工作,個人聲譽及司警在公衆的形象亦因此受損。對於“六宗罪”中指黃對局內土生大開殺戒,前司警局副局長羅偉業作供時稱,從未遭黃打壓,且與對方合作良好。
周偉光表示,案發時任職刑事調查廳長,亦為司警局發言人,故局方為其安排了一部用於公務的手提電話,電話號碼亦於司警局網頁公佈。由○八年十月十三日起,多次收到一些詢問“車價”、“肉金”的不明來電;由於該電話是廿四小時開機,來電無論對其工作及生活均造成影響。作為刑事偵查人員,用於公務的電話號碼卻被公佈於色情網站,有損其人格及聲譽。
電信局安檢礙運作
陶永強稱,得知電信管理局可能會被放炸彈後,該局開展了一些安檢程序,這些程序對該局運作造成了一定的影響。
多名司警人員詳述調查工作時均稱,資訊罪案調查科於○二年起運作,至○七年改名為資訊罪案調查處,期間有關人員會留意網上各種言論,但除《黃少澤六宗罪》,案發前從未發現類似的留言或文章,故有理由相信案中所有恐嚇、誹謗言論均來自洪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