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子機場遷離民居 入賭場須滿廿一歲
譚司:兩法規將完成草擬
【本報消息】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未來兩三個月,將完成草擬兩項法律法規,包括規範角子機場所要遷離民居聚集處;將進入賭場年齡,提升到廿一歲,並建議有三年過渡期,讓十八歲以上、廿一歲以下的賭場員工過渡。
譚伯源表示,在會上向六博企介紹了將完成草擬的兩項法律法規。首先,對角子機場所規範法規,包括技術上加強管理,並開始角子機場限制,在一段時間內,所有角子機場所搬離民居,只能在賭場內開設,以及在旅遊、商業區中如全幢為商場、酒店,在民居的申請則不接受。政府給予過渡期搬遷,有關搬遷費用由企業負擔。這將以行政法規實施。目前沒有收到角子機場新申請項目。
另外,對進入娛樂場規範,進入娛樂場人士年齡,初步包括賭場工作者年齡,上升到廿一歲,同時建議有三年過渡期,這讓現時十八歲在賭場工作者,三年後屆滿廿一歲,符合法定年齡。法案未來幾個月將送交立法會審議。
對於目前低於廿一歲在賭場工作人數,譚伯源稱需進一步了解。但不擔心博企因此而請不到人,政府考慮未來人資供應,並結合到博彩業規模限制,相信人資市場可取得平衡及協調。
過去人資市場不協調,譚伯源指出,並非博企高薪請人,而是因澳門賭檯由四百多張,突然急速十倍擴張到四千多張,每年畢業的青年人只有數千,四千多張賭檯涉及兩三萬人員需求,故過去幾年畢業的青年人,基本因博彩規模急速擴展而被吸納。由於未來不再容許澳門博彩業以倍數增長,故對未來人資市場穩定性具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