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局下月實施檢疫新法 嚴加規管防污染
內地保澳人食放心菜
【本報消息】為加強規範管理,保障內地供港澳蔬菜的品質與安全,國家質檢總局《供港澳蔬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近日出台並將於下月一日正式實施。珠海檢驗檢疫局表示,新管理辦法進一步強調屬地管理原則,對供澳蔬菜生產基地的周邊環境有更嚴格的規定,如土壤和灌溉用水須符合國家標準,周邊無影響蔬菜質量安全的污染源。同時對備案種植基地實施病蟲害疫情監測和農藥、重金屬等有毒有害物質監控。民署表示,近日將派員與質檢部門人員開會,詳細了解新規定,並邀請內地質檢人員來澳向蔬菜批發商講解。
實施嚴格全過程監控
國家質檢總局近日公佈《供港澳蔬菜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旨在加強規範管理供港澳蔬菜,促進貿易便利化,保障供港澳蔬菜的高質、安全、順暢、足量。該辦法充分體現《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體現企業的主體責任,建立追溯制度,實施嚴格的全過程監控。
珠海檢驗檢疫局表示,《辦法》實施後,已經獲得備案資格的種植基地和註冊登記資格的生產加工企業,自動獲得該辦法規定的備案。對於新申請備案的種植基地和生產加工企業,則需按照相關要求辦理。獲得備案的供港澳蔬菜種植基地將由國家質檢總局統一上網對外公佈。
種植基地周邊無污染
隨着珠三角工業化進程不斷加快,重金屬等環境污染問題備受關注。《辦法》對新備案的種植基地有更嚴格的規定:須擁有固定連片的土地,周圍具有天然或者人工的隔離帶。土壤和灌溉用水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周邊無影響蔬菜質量安全的污染源。此外,基地須有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包括組織機構、農業投入品使用管理制度、有毒有害物質監控制度等。
為確保供澳蔬菜在運輸過程中的衛生、安全,檢驗檢疫機構根據需要派員或通過視頻等手段監裝供澳蔬菜,並對運輸工具加施鉛封,檢疫人員將封識號和鉛封單位記錄在《出境貨物通關單》、《出境貨物換證憑單》或者其他單證上。供港澳蔬菜需經深圳或珠海轉載到粵澳直通貨車的,應在口岸檢驗檢疫機構指定的場所進行卸裝,並重新加施鉛封,檢驗檢疫機構對整個過程實施監管。蔬菜經口岸出境時需核查鉛封後放行。
追溯來源地違法處罰
珠海檢驗檢疫局指出,《辦法》着重強調出口企業對供澳蔬菜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大大提高企業違法的成本。對供澳蔬菜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發生質量安全事件隱瞞不報並造成嚴重後果的生產加工企業,沒有違法所得的,由檢驗檢疫機構處以一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並需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辦法》同時對日供港澳不足一噸的小品種蔬菜實施動態管理,如皇帝菜、茼蒿等。生產加工企業要保證供澳小品種蔬菜來源可追溯,並批批檢測農殘,加大抽檢比率。
該《辦法》定今年十一月一日起施行,國家質檢總局於二○○二年四月十九日發佈的《供港澳蔬菜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同時廢止。珠海檢驗檢疫局強調,該辦法進一步規範了內地供港澳蔬菜的監督管理,為確保本澳市民吃上“放心菜”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