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認販毒吸毒罪成
兩青年認販毒吸毒罪成
【本報消息】兩名青年被控自內地偷運毒品回澳分銷,昨被初級法院裁定販毒罪及吸毒罪名成立,法庭考慮兩人認罪及初犯,經衡量新舊毒品法的量刑,新法對兩人有利,兩罪合併判囚六年一個月。一直准保釋的曾永康透過律師上訴,須交出五千元保釋金及禁止離境,待中級法院上訴結果。
首被告蘇子榮(廿一歲)、次被告曾永康(廿二歲)。控罪指兩人有吸食“K仔”的習慣,經常相約北上“充電”,自去年初偷運毒品回澳即抽起少量自用,其餘分拆包裝轉售圖利。去年三月四日,警方在宋玉生廣場附近執行查車行動,兩名被告正駕車前往皇朝區“送貨”,遇警截查被搜出十五克“K仔”、九粒俗稱“豆仔”的精神科藥物及大量透明膠袋。兩人承認較早前在內地以一千四百元購入上述毒品,擬帶貨至皇朝區夜場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