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一些踏實的說話 不華之論
本澳近來時興講文化創意產業,但筆者最近才聽到一些踏實的說話。
在前日舉行的澳門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討會上,一般的論調當然是本澳的文化創意產業有可為,為推進澳門實現經濟適度多元的一條切實可行之路。對現時如何落實主管部門的職能、文化產業的定位、政府支持的政策、特別是青年文藝創作者在創作期的支助以及吸引更多的文化產業專才留澳發展等都迫切需要規劃之類。
這些話理論上當然沒有錯,不過,筆者更欣賞一位講者的話,他說:「澳門要發展文化創意產業,不可「利字當頭」,誤以為「賺到錢才是文化產業」。並寄語澳門未來要培養一批創意人才,必先完善創意教育此大前提,之後才會營造創意社區,才有出現創意工業,繼而帶動創意經濟,環環相扣。」但這番話對本澳一些人來說,恐怕「唔啱聽」——不是「利字當頭」,還算「產業」嗎?
文化離不開歷史。人人都說澳門文化底蘊深厚,但對澳門歷史的認識又有多深呢?日前在一個座談會上,一個本澳文化界人士一再說「澳門開埠四百多年」。其實這是葡萄牙人的說法,以示澳門這個城市是他們葡萄牙人開闢,但這個說法卻是與史實不符的。
媽閣廟的「媽」字,土生土長的本澳中、老年人都讀作「馬」,為甚麼?這個「媽」字在粵語中是沒有「馬」音的,是土生土長的本澳中、老年人都不識字嗎?澳門的「澳」字是地理名詞嗎?
對歷史沒有基本認識,談文化就很難談出所以然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