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指澳葡無司法關係 澳不可能將所涉歐案轉葡 林偉在葡自首要求當地受審
【專訪】涉及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重大貪腐案及正被國際刑警全球通緝的商人林偉,月前向葡萄牙當局自首,並聲稱不相信他的權利會得到澳門司法體系所保護,要求在葡國接受審訊。但澳門有關方面人士指出,澳門特區在法理和現實因素都無可能將林偉案件轉移給葡國司法機關審理,亦不排除向葡國請求引渡林偉返回澳門接受審訊的可能性。有熟悉法律人士就認為,由於澳門與葡國並沒有引渡協議,所以若要引渡,相信要透過中國與葡國在外交層面處理。
本澳建築商林偉涉嫌在歐文龍案主要觸犯行賄及洗黑錢罪,被澳門司法機關起訴並正在排期審訊。不過,林偉早在歐文龍案曝光時就迅速離開了澳門,一直有訊息指他藏身於柬埔寨。然而,在月前林偉採取了新策略,主動向葡萄牙當局自首。而林偉是同時擁有葡萄牙和柬埔寨的護照。
據葡文媒體包括《澳門今日》、《澳門論壇日報》及《句號報》,在昨日的報導,林偉於一個月前向葡國總檢察長辦公室自首,並準備好面對澳門會提出的引渡要求。林偉的辯護律師一直強調,林偉擁有葡萄牙及柬埔寨的國籍,而在國際刑警的通緝令中則指林偉為中國人,因此,弄清其國籍將會是此卷宗的關鍵。
熟悉法律人士向本報記者表示,由於葡國法律有對國民保護規定,即國民不引渡原則,這亦是許多國家和地區都有對其居民保護的原則。他亦認為,葡國司法機關對於林偉自動投案及要求在葡國接受審訊的處理程序,將會先要立案調查,包括林偉是否在澳門犯事,以及是否如林偉聲稱在澳門審訊會受到不公平對待。若果葡國司法機關接受林偉請求及認同他在澳門可能受不公平對待的講法等原因,則葡國也可以用其刑法審理林偉案。但是,即使葡國有關當局展開相關程序,亦不影響澳門司法機關按照特區法律處理林偉案件,而林偉案件已在法院排期審訊,其後即使林偉不在澳門,法院也可以在缺席審訊下作出判決。
本澳政界人士和有關方面人士都指出,澳門特區與葡國已沒有管治或司法方面的關係,澳門特區無可能將林偉案件轉移給葡國司法機關審訊。而林偉在澳門是涉嫌觸犯刑事方面案件,理應在澳門司法機關以澳門特區法律作出審理。
另方面,雖然林偉已向葡國司法機關自首,但國際刑警對林偉所發出的全球通緝令現時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