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翠杏促快推外僱法配套法規
關翠杏促快推外僱法配套法規
冀政府兌現承諾建監管機制設定總量比例
【本報消息】特區政府昨日公佈第二一/二○○九號法律《聘用外地僱員制度》,規定於公佈後滿一百八十天起,即明年四月廿五日生效。勞工界的直選議員關翠杏促請政府盡快推出一籃子的行政法規,並兌現承諾建立監管機制和設定總量比例,完善對聘用外僱的系統規範。工聯將“聽其言,觀其行”,高度關注外僱法的落實情況。
法律規定,行政長官需要訂定若干補充性法規,以執行“外僱法”,包括:(一)給予本地僱主聘用許可所需的行政程序;(二)給予外地僱員逗留許可所需的行政程序;(三)聘用費的繳付方式、繳付時間,以及徵收聘用費所得金額的用途。
關翠杏表示,與法律配合的系列行政法規,須於一百八十日內出台,因為法律本身沒有操作性,必須有具操作性和補足性的行政法規方能有效。因此,希望配套法規能盡快出台,讓公衆監察法律法規的實施情況。另外必須注意執法問題,因為法律規定本地工人和外地工人享有同工同酬的同等待遇,有關部門必須確保本地工人和外地僱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此外,政府曾承諾建立監管機制,並設定外僱總量和比例,而且外僱法達不到打擊黑工的效果,尤其不能解決建築工地的黑工問題。因此,政府必須兌現承諾,盡快設定上述的機制和標準,保障工人的就業權益。
跨部門展開宣法
勞工局長孫家雄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執行“外僱法”的多個部門,包括勞工局、人力資源辦公室、治安警察局等,將聯同法務局,進行一系列的法律宣傳推廣工作。初步考慮參照《勞動關係法》的宣傳經驗,例如舉行講解會、開設網上答問欄目、透過文字或電子傳媒深入推介、設置諮詢熱線等,宣傳推廣“外僱法”。關於“外僱法”補充性行政法規的訂定問題,他重申,當局會嚴格按照法律規定,不會以行政法規設定外僱總量及聘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