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翠杏促盡快推財儲制度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關翠杏認為回歸後本澳一直欠缺法律規管預算,且遲遲未建立財政儲備,雖然政府多次表示財政儲備制度會盡快出台,但至今仍未見落實。她促請盡快完成預算綱要法及財政儲備制度,以填補本澳財政制度上的缺失。
關翠杏表示,特區政府以量入為出作為財政管理原則,而在預算編制上則採用平衡預算方式,意味着政府“收入幾多就有權使幾多”。然而,隨着政府財政收入的攀升,近數年的年度實際結餘亦大幅增長,繼續採用現行“彈性有餘、監察不足”的預算編制模式,明顯已不合時宜。而且澳門一直缺乏規管預算方面的法律,財政儲備制度遲遲未建立,如何完善預算的編制和監督,以確保公共財政的合理善用;如何妥善規管和監察龐大的庫房結餘的合理運用,都是特區政府和立法會必須共同面對的重大課題。
早年,政府曾表示已具備建立財政儲備制度的基本條件,○八年施政報告亦提出“特區政府決定建立財政儲備制度”,同年八月行政長官亦明確指出財政儲備制度研究已基本進入最後階段,但至今仍未見有任何實質進展。
關翠杏認為,要建立一套完備的公共財政管理制度,必須從兩方面着手,首先是要在法律層面上補足預算制度的缺失,以法律明確當局在編制預算時應遵從的規則;其次,是完善對滾存的管理及建立財政儲備制度,並明確彼此的不同功能,當中財政儲備僅可在應對重大的特定事項時才可動用,而對財儲及滾存的動用都需確立經由立法會審議的機制。
她認為,這一程序不單體現了議會的監察職權,更重要的是透過經立法會審議的機制,讓議會參與、讓公衆了解,以增加滾存或儲備動用的透明度和認受性。因此,她再次促請當局必須履行承諾,確保在現屆政府任期內,完成預算綱要法及財政儲制度的訂立,以填補本澳財政制度上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