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20載政府機構改革 經驗豐富問題亦不少
【記者陳藝珠海報導】珠海市政府有關負責人昨日就珠海市歷年來所進行的機構改革進行對比,認為二十多年的政府機構改革實踐,既積累了豐富的成功經驗,也透射出許多發人深思的教訓和啟示。
四個方面的歷史經驗
珠海市自一九八三年開始到二00九年的二十多年間,經歷過六次機構改革(含本次),珠海市政府有關方面人士表示,有四個方面的歷史經驗但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一,明晰了政府改革的基本價值目標。政府改革的目標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從精兵精簡、轉變政府職能不斷調整到理順關係和提高辦事效率。二,形成了政府改革的基本主題。經過五次政府機構改革實踐,逐步明確了一些基本主題:堅持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把精兵簡政和優化組織結構作為機構改革的重要任務。在推進方式上,堅持機構改革與人事制度改革等綜合配套;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分步實施。
三,提高了政府改革的自主性。經過不斷的實踐探索和理論總結,政府改革的邏輯關係日益明確,即轉變政府職能是關鍵,政府機構改革是突破口,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是保障,三者既良性互動又各有側重。四,加快了向制度性改革的轉變。政府改革開始重視完善制度,通過制度來鞏固改革成果,通過制度來推進改革,促使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和法制化。從行政性改革向制度性改革轉變,通過行政改革來完善制度基礎,既是政府改革實踐積累的經驗,也是政府進一步改革的方向。
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
在若干次的機構改革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珠海市政府有關方面負責人介紹,一是總體規劃與推進有待加強。珠海五次大的機構改革基本上是在每屆政府換屆前後謀劃和推進的,缺乏總體規劃與系統推進。比如,重視經濟領域內的機構改革,忽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的轉變;片面強調政府機構改革,事業單位改革步伐落後等等。二是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市場、社會和政府是現代社會體系的三大支柱。政府要定好位,才能充分發揮市場和社會的作用。當前的體制機制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很重要的原因是政府管得過多、過寬,市場和社會的作用沒有發揮好。政府對微觀經濟活動干預過多,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還有待加強。
三是政府機構設置不盡合理。部門設置較多,部門之間職責交叉、權責脫節的現象仍然存在,遇到利益去爭,遇到問題去推,行政效率不高;有些方面權力仍然過於集中,且缺乏有效監督和制約,行政決策、執行和監督沒有很好地進行協調。
四是理論研究相對滯後。目前,國家和省對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有關理論研究和指導相對滯後,而珠海市有針對性的理論研究幾乎是一片空白,思想認識上就更談不上統一,對機構改革缺乏科學、規範、理性化的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