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質素公僕隊伍為民服務
澳門特區成立十年,高質素的公務員隊伍是特區政府為居民提供優質服務的保證。過去一段時間,政府在公務員制度等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包括統一了公務員的權利與義務,完善了公職制度,解決不少存在已久的問題。
公務員職程制度方面,修訂《公務人員職程制度》草案經過長時間廣泛諮詢公務員意見,新修訂的職程制度於今年八月正式實施。該制度革新了舊有的職程結構,簡化職程設置,增加職級及職階,尤其是解決了長期處於職程頂點的人員無法再晉階的問題。同時引入內部晉升機制,鼓勵人員積極爭取表現,增加培訓作為晉級條件。
該職程制度提高了有能力和具積極性人員的晉升機會,同時讓人員的職業生涯有更好的前景。新制度還解決了個人勞動合同同工不同酬的問題,以合同新聘人員一律受新職程制度規範,現有個人勞動合同人員可按個人意願選擇加入職程制度。
修職程符社會需要
新職程實施後,以公平、公正原則逐步開展公務人員的集中招聘工作,以及中央晉升培訓計劃;政府同時透過制度,逐步增強統一調動及統一招聘的人力資源統籌功能,強化人力資源調配。政府會持續改革公共行政人力資源資料庫,並為配合中央晉升制度,擴大人力資料庫資料的收集範圍,做好相關工作。
除了職程制度,特區政府亦修訂了特別職程。保安範疇已完成修訂《重組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職程》並已實施。該職程修訂後,保安人員的入職薪俸點由一百九十五點增至二百六十點;入職學歷亦提升至高中畢業程度,提升保安人員質素。《調整保安部隊及保安部門人員編制》及修改《海關關員職程的入職及晉升制度》兩項法規已生效。
修訂後的《護士職程制度》已實施,該制度大幅提升了護士的薪俸,符合護士須具學士學位學歷入職的要求,同時清晰了各級護士的職責及權利。該職程制度推出後,獲政府護士的支持。目前,政府尙有十六個職程制度在修改,完成各制度修訂後,可令公務員的職程制度更完善,符合社會發展需要。
回歸十年加薪三次
福利制度方面,政府去年修訂了《公職人員補充福利制度受益人通則》,使私法制度受聘的勞動合同人員及其家屬成為受益權利人。與此同時,為進一步確保基層人員的權利,政府於二○○七修改了第二五 /九六 / M號法令,規定第一至第四級人員如因死亡可取得該法令所訂定的金錢補償。整體的福利制度修訂工作已在進行,有關修訂是為各項公務人員福利制度能追上社會發展帶來的各種轉變。
回歸以來,公務員的薪酬獲得了三次調整,所有公職人員,包括合同、退休及領取撫恤金人員的薪俸點均由回歸前每一薪俸點五十元,增至目前的五十九元。政府亦於二○○三年配合特區政府職業稅制,落實了公務人員納稅制度。
二 ○○七年一月一日起,政府實施了公務員公積金制度,讓沒有選擇或未能加入退休及撫卹制度的編制外合同人員、無原職位的定期委任人員、散位及個人勞動合同人員等共約六千五百人獲得退休保障。此制度令公務員退休後的生活更有保障,亦有利保持公務員隊伍的穩定和合理流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