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錦霞認宜通過法律予一定權力使更具民意基礎 冀能突破性改革社諮委
【專訪】街總副理事長何錦霞表示,三個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意見反饋後的官方效率應考慮改革性提升,否則,既打擊民間積極性又加劇民怨。盼新一屆政府在改革社諮委方面有突破性舉措。
何錦霞表示,政府成立三個社區服務諮詢委員會已有九個月時間。三個社諮委甫運作初期,來自各界的諮委普遍都有一定的積極性和奉獻理念。但久而久之,尤其是一些相關建議遲遲未得到權責部門的認同或採納,諮委們不但覺得不被尊重,且還有愧於相關民眾,因為沒辦法為民間解決相關的訴求或困擾。長此發展下去,諮委們可能會心灰意冷,民眾也會對社諮委失去信心,更會對政府更加忿懣,亦即民怨加劇。
何錦霞建議必須改革社諮委的議事模式,同時責成相關政府部門實行「服務承諾」。
她表示,社諮委的總召集人同時是民政總署管委會副主席,社諮委提出的涉及民署的工作,基本上都能較快地得到回應。但涉及其他部門的的訴求或建議,基本上是沒有下文,或者反應緩慢。這說明幾個問題:一是社諮委的意見對政府相關部門沒有壓力,另一是相關部門似乎不將社諮委的意見列為工作重點。
她建議,每月一次的社諮委會議,必須有各相關部門的副局長或廳長到會聽取意見,屬於跨部門的訴求或意見,與會之相關部門權責主管應立即交換意見,並在限期內(例如兩個月)作出相關的答覆,即效法「服務承諾」。
何錦霞同時希望透過法律適當予以社諮委一定的權力,透過相關方式使社諮委更具民意基礎。否則,社諮委有可能成為一種「擺設」,不但作用越來越少,還可能出現大量缺席乃至拒絕出席的被動情況。
據悉,當「社諮委」面世之時,就有民間意見指出,缺乏廣泛民意基礎且沒有任何政治壓力的「社諮委」,極可能是「曇花一現」而已。
據了解,三個社諮委的委員均由委任產生。有的社諮委提出了很好很有操作性的建議,但被束之高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