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青年販毒罪成重判入獄
兩青年販毒罪成重判入獄
刑期分別為八年五個月及四年半
【本報消息】無業青年從內地偷運毒品回澳後,以免費吸食為餌,誘使青少年收藏及運送毒品,並將寓所提供予六名男女吸毒,昨被初級法院裁定販毒、吸毒及持有吸毒工具罪名成立,重判監禁八年五個月;六名男女分別被裁定吸毒、持有吸毒工具罪名成立,判囚一個月至四十五天不等,各緩刑一年,須接受社工跟進及戒毒治療。
現年廿二歲男被告梁衛東,被控於去年開始從內地偷運毒品回澳後,專向未成年人出售圖利。五月十九日,梁着兩名少年前往交收毒品時遇警查獲。警員在被告位於沙梨頭寓所內,發現六名涉案男女正吸食毒品,一併帶署調查。
另訊,現年十九歲的黃家雄,被控於去年八月十一日與一未成年人北上,以一千元購入俗稱“K仔”的氯胺胴及十粒“五仔”,藏於內褲內偷運回澳,並相約買家到台山一快餐店門外交收,被司警人員逮捕。黃家雄昨被初級法院裁定販毒罪名成立,判監四年六個月,由於新法對被告有利,故刑期相對舊法為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