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琪籲居民安全用電
倡研減電費加強扶助弱勢社群
【本報消息】日前有報道指,澳電發現近年居民干擾電錶及私自更改用電功率的個案有上升趨勢,尤其以北區最嚴重。另據澳電負責人表示,居民私自改動用電功率,將影響到整體的供電網,嚴重時更會導致火警發生。
立法議員梁安琪關注事件,認為上述行為不但威脅更改者個人及其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更對整個地區的供電系統及公衆安全造成嚴重隱患。另外,干擾電錶等不當行為屬於侵犯財產,已觸犯法律構成盜竊罪。
由於北區低收入人口居多,該區居民的收入水平及生活質素比較低。儘管現時總體就業人口的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為八千五百元,但預計該區大多數居民的每月實際工作收入未達工資中位數水平。在物價居高不下的今天,他們的生活壓力可想而知,部分殘疾人士、長者及單親家庭,難以承擔生活重擔。
雖然政府早前推行了臨時性每月每戶一百五十元的電費補貼措施,但對於提高弱勢群體家庭生活質素,成效並不明顯。一直以來,許多居民都反映本澳電費尚有減價空間。對此,梁安琪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在檢討並加強對本澳弱勢社群的各項扶助政策的同時,應研究電費收費問題。希望透過在最大程度上減少公用事業的收費,真正達到減輕弱勢群體生活壓力的目的。
梁安琪認為,澳電提出的改用“電子錶”做法有其保障性,但規範大廈管理,對於保障小業主及公衆用電安全,顯得更為重要。梁安琪指出,政府應鼓勵各大廈樓宇尤其是舊區樓宇,盡快成立大廈業主會,透過完善大廈管理法規,在立法上授予業主會管理權責,使其有權檢查大廈單位及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在預防不當用電的同時,也可保障廣大居民及公衆的用電安全。梁安琪表示,政府應鼓勵民間團體發揮社區組織功能,協助住客、業主組成業主會;政府應聯同地區組織遏止“偷電”,構建安全、舒適的社區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