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琪籲市民安全用電 促政府加強扶助弱勢社群
【特訊】日前有報章報導,澳電發現近年市民干擾電錶及私自更改用電功率的個案有上升的趨勢,尤其以北區最為嚴重。另據澳電有關負責人表示,市民私自改動用電功率,將會影響到整體的供電電網,嚴重時更會導致火警發生的後果。
立法議員梁安琪對此事件表示關注。她認為,上述行為不但會對更改者本人及家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威脅,而且更加對整個地區的供電系統及公眾安全造成嚴重隱患。另外,干擾電錶等不當行為屬於侵犯財產性質的行為,已是觸犯法律構成盜竊罪。
此外,由於北區低收入人口居多,該區居民的收入水平及生活質素比較低。儘管現時總體就業人口的每月工作收入中位數為八千五百元,但預計該區大多數居民的每月實際工作收入未達工資中位數水平,在物價居高不下的今天,他們的生活壓力是可想而知的。而部分殘疾人士、長者及單親家庭就更加難以承擔生活的重擔。雖然,政府早前已推行了臨時性每月每戶一百五十元的電費補貼措施,但對於提高弱勢群體家庭生活質素之成效並不明顯。而且,一直以來有許多市民都反映本澳電費尚有減價之空間。對此,梁安琪議員希望政府有關部門在檢討並加強對本澳弱勢社群的各項扶助政策的同時,亦應對電費收費問題進行必要的研究,她希望透過在最大程度上減少公用事業的收費,真正達到減輕弱勢群體生活壓力的目的。
同時梁安琪認為,澳電提出的改用「電子錶」做法對該公用事業有其保障性,但是規範的大廈管理,則對於保障小業主及公眾用電安全就顯得更為重要。梁安琪指出,政府應鼓勵各大廈樓宇尤其是舊區樓宇儘快成立大廈業主會,並透過完善相關大廈管理法規,在立法上授予業主會管理權責,使其有權利對大廈單位及公共地方的用電設備進行必要檢查。在預防不當用電的同時,也可保障廣大居民家庭及公眾的用電安全。梁安琪表示,政府應鼓勵民間團體發揮社區組織的功能,協助住客、業主組成業主會,政府應聯同地區組織遏止「偷電」行為,構建安全、舒適的社區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