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瑞權就公職制度提質詢
【特訊】立法議員麥瑞權表示,最近,有公職人員反映(見附表),本以為今年八月四日開始生效的《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一四/二00九號法律),是一項晉升的激勵機制,且他們相信,即使不是甚麼激勵措施,政府也曾在不同場合或者透過不同媒體都作出承諾,在任何情況下,新的制度都不會損害公職人員現時既有的權益和福利。然而,《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生效的短短三個月,公職人員不斷反映指未見其利,先受其害。大家認為,這套制度不但沒有為公職人員帶來應有權益,反而,一些固有的權利和福利亦遭到不同程度的侵害,甚至是剝削,而且某一程度上也迫使行政當局承擔著違法操作的情況。據了解,多個部門藉口未能依法完成轉入程序,以合同方式任用的人員的合約就未能及時完成續約手續。因此,這些人員的合同雖然失效,但依然工作照做,薪酬照收,責任照負。不過,有些部門就以未有新合約,雖然工作照做,但薪酬發放就欠缺法律依據,故此,他們已有三個月時間未獲發放任何報酬。但當這些人員向部門提出及時發放薪酬的請求,部門主管以陳麗敏司長的「有拖冇欠」金句作為最有力的擋箭牌。然而,在實際運作中的「有拖冇欠」確實引起很多問題,例如要養家、要供樓、要供車的同事,他們的錢從何而來。其實,單純薪酬發放的「有拖冇欠」已經帶出很多問題,但大家都相信澳門政府最終都會全數支付,損失的極其量就是區區的利息又或向親朋好友借錢的難為情而矣。但是,有些拖欠導致的損害卻是無法彌補的,甚至是永久性的傷害,失去的權利真的會有機會再回來嗎?例如一些已具備晉級條件的人員,因為部門未完成轉入手續,又或者部門強調要等待晉級補充法規的出台,又或者藉口晉級培訓課程未及時設置等等,令符合條件人員升職就變得無了期。行政當局可曾想到,這一次的延誤,隨著時間的推移,環境的轉變,長江後浪推前浪,他們真的有機會晉升嗎?大家相信當局的說話嗎?這對他們公平嗎?這對澳門社會發展是有利的決策嗎?故此「有拖冇欠」的承諾對他們就是永久的傷害。也就是說,這麼一拖,欠的就是永遠追不回。而且,行政當局的不作為狀態使這些人員的權益不斷受到損害,時間每過一日,其權益受損害就會更嚴重。因此:
他質詢如下:
一、自《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生效以來,有多少合約未及時續約?這種做法是否違法?另外,有多少公職人員因未續新合約,而未獲發放任何報酬。
二、根據《公務人員職程制度》第七十五條第一款轉入手續的規定,各部門己具備晉級條件的人員,是否會因部門未完成轉入手續而不可以升職或開展晉升程序?因此延誤而引致公職人員的損害會如何彌補。
三、新生效的《公務人員職程制度》中規定的補充法規,尤其有關晉級培訓以及晉級程序,政府何時才能訂定?未訂定上述法規之前的晉級應如何處理?另外,各特別職程晉級培訓的內容,將由哪個部門制定?若由局級部門制定,政府是否會為相關培訓課程訂定基本準則,例如最少及最長課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