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安琪就殘疾院舍服務質詢
【特訊】立法議員梁安琪表示,月前,社工局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殘疾分類與分級標準和評定系統方案的法規草擬接近完成,爭取盡快提交上級審議落實,讓當局更好掌握本澳殘疾人士的狀況,以開展不同類型的服務。屆時,相信關於本澳針對殘障人士之復康院舍、庇護工場及復康服務等問題之需求將更清晰的浮出水面。
據零六年中期人口普查結果顯示,全澳有八千二百九十八名殘疾人口。而現時當局掌握的殘疾人士的數字和狀況,主要為復康服務機構的對象,有多少隱性殘疾人士未走出社會仍未能估計。隨著社會的變化發展,本澳殘障人士的實際需要與當局過往的評估將可能存在出入,但本澳照顧殘障人士之措施卻依舊存在院舍資源有限,分配有困難,未能令殘障人士得到適當的照顧等問題。0八年資料顯示,僅有一成的殘障人士能夠得到住宿照顧服務,供求之間存在極大的差距。隨著時間的流逝,殘障人士家庭亦出現「雙重老化」問題:即父母開始老邁,其殘障子女亦隨著年歲的增長而逐漸步入中年。不少家長擔心年老後無法照顧殘障子女,因此加快開設殘障人士院舍服務就顯得更為迫切。
一九九九年七月本澳頒佈《預防殘疾及使殘疾人康復及融入社會之制度綱要法》,當中提出,所有殘疾人,不論其殘疾之類別及程度,以及其經濟及社會狀況如何,均有權獲提供符合其特別需要之社會輔助方法,但期間由於資源和條件的限制,只能縮小扶助較嚴重的殘疾人士。雖然政府過去長期堅持與不同民間團體合作提供有關服務,亦包括發放津貼及醫療及其他方面的支援,但這些措施對於特別是逐漸老化,以及一些長期病患、欠缺合適照顧、自控和自理能力較差的殘障人士及其家庭,作用並不足夠,他們更需要的是可照顧他們終老,減輕家長負擔的長期院舍服務。由於院舍不足,導致不少殘障人士被迫居於家中,由已是年老的父母照顧。政府應當尋求合適的解決方案以滿足殘障人士的住宿需求。
有關當局雖曾表示將探討透過CEPA機制在廣東省試點設立殘疾福利機構的可行性,但設點應考慮要就近澳門,不應令到年老家長還需受長途跋涉前去探訪其子女之苦,例如可考慮珠海。近年內地復康服務迅速發展,與鄰近地區相比,目前本澳在為殘障人士提供服務保障方面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尚有改善的空間。若是當局能與珠海合作發展復康服務,促進加強兩地服務合作的關係,配以專業服務照顧殘障人士,相信這也是解決澳門土地及服務資源短缺之難題的一大良方。
此外,本澳為殘障人士提供的特殊服務仍欠全面及完善。不少特殊專業護理崗位長期懸空。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和音樂治療師等專業人員缺乏,使殘障人士無法接受足夠的治療。希望政府能增加資源,加強護理人員的專業培訓,解決專業人員嚴重不足的問題,為殘障人士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鑒於此,她提出以下質詢:
一、政府從未向外公佈有多少殘障人士需要入住復康院舍,究竟現時有多少殘障人士要求入住復康院舍?哪類殘障人士可以優先入住?等待入住院舍的殘障人士是否有具體的輪排時間表可以查看?面對本澳殘障家庭雙重老化的問題,當局是否可以統計出未來需要增加開設多少間長期復康院舍給予中年殘障人士?對長期復康院舍及其配套設施有沒有長遠的整體規劃?
二、當局曾表示將探討透過CEPA機制在廣東省試點設立殘疾福利機構的可行性,該計劃何時可以有進一步的公佈?是否會從長遠的整體去規劃,包括本澳相關社會福利措施在內地殘疾福利機構亦能同步實施等?
三、當局是否應該檢討現時復康服務對殘障人士支援措施?是否有考慮推出何種措施,以吸引更多專業護理人員投身服務行業,完善針對殘障人士所提供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