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智就頻道接收提質詢
【特訊】立法議員陳偉智表示,在現今社會中,透過電視頻道接收資訊,是廣大市民知情權的行使,亦與日常的生活息息相關。長久以來,各公共天線公司在這方面,提供著不容否認的服務,這既是歷史存留下來的現象,也是回歸前罔顧現實推出有線專營合約留下來的問題。電信管理局的成立,其首要政策目標即為逐步開放公共電信網絡的建設及公用電信服務的提供,使公眾更能受惠,並創造投資機會,從而提高競爭力及促進經濟與社會的持續發展。可惜有關當局在執行時卻未能依法律精神辦事,此點尤其反映在如何理順本澳有線電視與公共天線公司的矛盾方面。行政當局遲遲不處理公天事件,並激化社會矛盾,此舉無疑會增加專營公司日後談判的籌碼,最終令納稅人多付不必要的賠補。故此若行政當局日後一旦開展與專營公司的談判,實有必要在在談判期間,增加談判透明度,公開有線的市場增長收入及已投資等數據等,以便公眾監察,以釋疑慮。
電信管理局局長陶永強在去年三月十四日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書面質詢時曾表示:「政府將會繼續從營運、技術等方面作出考慮,在法例容許的情況下,研究將專營公司及公共天線公司兩者的服務範圍界定,以期能妥善處理長久存在的問題。」可是一年多時間過去,有關當局仍未就「長久存在的問題」提出任何實質的解決方法,從根本上處理問題。基於現時有線電視已尋求司法介入,發展下去,勢必影響廣大市民的知情權和資訊流通權。為此,他提出下列質詢:
一、就有線電視和公共天線公司之間存在的矛盾,電信管理局可有具體的解決方案?
二、行政當局會否考慮在二0一一年底公共電信服務專營合約到期時不再續約以便開放大氣電波,或透過談判提早贖回專營權,取消制約,之市民獲得跟現代資訊發展相適應的公共電信接收自由?
三、對於回歸前已存在並持續營運的各家公共天線公司,行政當局如何在不損害公眾利益下,將其納入規範經營,以確保居民能享有資訊流通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