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界稱投保困難收費年初調升三成
當局覆的士保險問題質詢
【本報消息】新聞局訊:金管局主席丁連星及勞工事務局副局長林美美分別就的士保險及《聘用外地僱員法》回覆議員質詢。
丁連星回覆第三屆立法會議員梁慶庭的書面質詢時表示,保險人拒絕接受車輛投保不屬違規情況,即使有關保險屬強制性,也不存在任何法律規定強制要求保險人必須受保。各保險人均具有一套甄選準則,立法者/監察者對此作出干預並無意義。
保險費賠償數字高企
針對的士保險的具體情況,車主/駕駛人稱投保非常困難,在購買保險時,保險費自年初大幅調升三成,金管局表示,2004至2009年上半年的臨時數據顯示,保險人錄得了澳門幣15,766,445元的毛保險費,同期的賠償金額則為22,092,651元,毛賠損率為140.1%。加上保險公司向中介人支付的 2,090,538元佣金,淨賠損率的數值更調高至161.5%。
在2004至2009年上半年期間,通報的事故數字為747宗,即每年平均數字為136宗,當中以2004年的意外數字最高,有146宗,而2009年上半年底通報的意外數字是98宗,預計今年的數字會超越2004年數字。
針對的士保險業務賠償數字高企,保險人對此類車輛的投保申請有較大保留亦似乎可以理解。目前,只有兩家保險人(A和B)受保,餘下的兩家(C和D),自 2007年錄得592.2%(保險人C)及2006年的675.2%(保險人D)的毛賠損率後,便終止接受此類車輛投保。值得注意的是,該兩家仍繼續接受的士投保的保險人A及B,在2006年分別錄得的賠損率為248.7%及314.7%。
三方會議談解決問題
為避免的士保險業務持續經營困難,以及確保該兩家保險人繼續為該等車輛提供保障,金管局批准調高的士保費30%。即使如此,這加幅未足以彌補該類車輛過去錄得的巨額經營虧損。金管局日前也與各的士公會及澳門保險公會舉行了首次三方會議,一同探討的士公會提出的多項問題。
勞局嚴格執行外僱法
另外,勞工事務局副局長林美美回應立法議員關翠杏的書面質詢時表示,《聘用外地僱員法》法案已於今年10月9日獲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並於今年10月27 日《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且自公佈後滿180日起生效。該局作為上述法律的執行部門之一,將積極採取一系列的措施,以配合法律的嚴格執行。包括為加強市民對該法律的認識,該局將透過不同的途徑,向公衆進行宣傳推廣,以及為加強工作人員能更全面地了解該法律規定的具體內容,該局將舉辦有關的培訓課程。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593/III/2009;751/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