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以上樓宇可申請檢修資助貸款
樓宇維修支援計劃昨生效
【本報消息】當局推出“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 ”昨起生效,向已設立管理機關且樓齡滿十年或以上的樓宇之內外牆飾面、天台、共同設施部分提供檢測及編製維修方案,房屋局冀計劃可鼓勵更多小業主積極履行樓宇維修責任。至於檢查後若面對維修費用的問題,可以申請相關的資助和貸款。
檢測費用由基金批給
房屋局昨日下午二時半舉行記者會介紹計劃詳情,由局長鄭國明、樓宇管理事務廳廳長繆燦成、技術支援處處長陳華強講解。
“ 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旨在為已選出管理機關的分層所有權制度樓宇的分層建築物所有人提供支援,以進行分層建築物共同部分的檢測及編製維修方案。申請的樓宇須自使用准照發出之日滿十年,在物業登記局登記為居住或商住用途的樓宇,獲支援的檢測項目包括樓宇內外牆飾面、天台及共同設施。有關檢測費用由“樓宇維修基金”批給,支援的周期為五年一次,期滿後可再申請。
有關申請須由分層建築物管理機關代表全體分層建築物所有人作出。申請表應附同分層建築物管理機關主席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如屬法人,則附同其代表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法人設立的文件副本;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選出分層建築物管理機關的有關憑證副本,尤其包括召集書、出席簿及有關決議的會議記錄;載有分層建築物所有人大會通過申請“樓宇維修方案支援計劃”的決議會議記錄副本等。
提供一站式援助服務
樓宇維修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將自卷宗資料交齊之日起計四十五日內作出決定,並就批給與否,以書面通知申請管理機關。如申請管理機關作出虛假聲明、提供虛假資料或利用其他不法手段取得支援,或違反合作義務,將被取消支援批給,並於兩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支援批給。若以不法手段取得支援,申請管理機關成員尚須依法承擔民事或刑事責任。
是項計劃主要支援滿十年樓齡的小業主檢查和編製樓宇維修方案。至於維修費用,房屋局表示,自○七年起設立的樓宇維修基金,已先後推出“樓宇維修無息貸款計劃”、“樓宇維修資助計劃”、“樓宇管理資助計劃”、“低層樓宇共同設施臨時資助計劃”,並為業主提供一站式的援助服務,鼓勵小業主成立樓宇管理機關,協助改善樓宇管理及維修保養,每項計劃是獨立的,若小業主面對維修費用的問題,可因應情況提出申請上述各項計劃貸款或資助。另外,至今四項計劃已批核金額達三千二百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