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歸十年澳國際地位不斷提高
外交公署續支持協助對外交流合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盧樹民昨日會見內地和本澳傳媒時表示,“一國兩制”為澳門參與國際交流與合作提供了廣闊空間。十年來,特區政府以中央政府為後盾,奉行“遠交近融”的對外交流合作政策,在不斷推進與內地和鄰近地區融合的同時,積極拓展與其他國家、地區合作與交流,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澳門與世界各國及地區的合作關係。
對外貿易增長近倍
盧樹民表示,澳門回歸十年來開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累積了豐富成果,與外交公署及國家駐外使領館的通力合作密不可分。十年來,澳門與外國的互訪不斷增加,外國政要及十多個國家數十位部長先後訪問澳門,特區政府並向亞太和歐洲十八個國家和地區派駐了旅遊代表,這些在回歸前是難以想像的。通過積極的對外交往,澳門與亞洲國家和地區的經貿文化交流與合作明顯加強,與美國等發達國家在貿易和投資領域的合作進一步擴大。一九九九年澳門對外貿易總額為三百三十八億澳門元,至二○○八年已達到五百九十億澳門元,十年間幾乎增長一倍。
根據基本法規定,澳門可以用“中國澳門”名義參與國際組織會議及發表意見。盧樹民表示,至今為止,澳門作為中國代表團成員,或以“中國澳門”名義單獨參加的政府間國際會議多達四百二十餘次,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十三個。在中央協助或授權下,澳門特區已同外國和有關地區在民航、司法協助、互免簽證、投資保護等領域簽署了一系列雙邊協定。這些成績來之不易,如無強大的祖國作後盾,根本不可能實現。
與83國達外交協議
在對外條約法律事務方面,至今已有二百三十七項國際公約適用於澳門特區。澳回歸十年以來,透過外交公署辦理的國際公約適用澳門特區事項有一百二十四項。
回歸十年來,外交部駐澳門特派員公署授權特區政府與三十五個國家談判航班協定,以及與五個國家談判司法協助類協定或含有司法互助內容的協定,與葡萄牙、荷蘭等國家談判投資保護協定,以及與十四個國家簽署航協、與六個國家修訂航協等。
澳門特區設領及特區護照免簽、涉澳領事保護等各個領域亦與國家外交事務息息相關。盧樹民指出,至目前止,中央政府與八十三個國家就其在澳門特區設立領事機構、駐香港特區領事機構將其領域擴大至澳門等事宜達成協議,現有葡萄牙等三個國家在澳設有總領事館,十一個國家在澳門委任名譽領事,六十五個國家駐香港總領事館及名譽領館,已將其領區擴大至澳門或可以在澳門執行領事職務。
保障在外澳人安全
澳門特區護照在外待遇方面,外交部及國家駐外使館亦做了大量工作,現時特區護照持有人享有的免簽證或落地簽證待遇的國家和地區達到七十八個。盧樹民表示,特區政府正在爭取更多國家給予特區護照免簽證待遇,外交公署將一如既往大力支持和協助。盧樹民提到,回歸以來隨着澳人外遊人數不斷增加,公署已制定了相關規定及與特區政府設立熱線,應對可能發生涉及澳門中國公民在海外的突發事件。指出日後公署將繼續貫徹“以人為本”和“外交為民”的理念,重視澳門同胞在海外的領事保護和協助工作,為特區居民提供更優質、及時和高效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