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明金促監管工程分判制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陳明金就工程分判制度長期過度分判、缺乏有效監管提出書面質詢,指出建築界不少涉及分判的勞資糾紛,即使訴諸法律,往往因司法效率低,令追討工程費用或欠薪者長期苦等。並認為工務部門提出的“公共工程諮詢標系統化制度”,亦可能因不受約束的分判制被拖垮。
陳明金引述議員辦事處近期接到的建築業勞資糾紛事例指出,當局宣稱若出現糾紛導致欠薪,工人及分判商可透過司法訴訟,以便判決後可扣押工程款,保障工人或分判商的債權。但從實際操作看,由於本澳司法效率低,這類糾紛一經司法訴訟,一個判決往往需時數年,倘當局數年後才藉扣押相關工程款以此保障工人及分判商的債權,是鞭長莫及、本末倒置。而且在訴訟期間,“等候判決結果”往往變成拖欠工程款或薪金者的擋箭牌,追討工程款或被欠薪者陷於苦等。再者,在未有判決前,工程可能已經結束,追討工程款或被欠薪的一方相對被動。詢問當局有何具體措施化被動為主動?如何才能未雨綢繆?
他指出,當局針對公共工程推出的“公共工程諮詢標系統化制度”,由於未有對總承判商下的多層分判商作出相應規定,或出現總承判商可能因沒有拖欠薪金紀錄接到工程,卻把工程分判給有欠薪紀錄的不良分判商。認為上述制度也不能保證相關紀錄優良的總承判商和分判商在接到工程後不會出現同類問題,質疑這樣是治標不治本,質詢當局會否檢視及完善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