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仕堯指逾半土地作公共設施及綠化並為澳產業多元化預留土地 填海造地為城規環保創空間
【專訪】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日表示,國務院日前正式批覆同意填海造地建設新城區,為城市規劃和環境保護等方面均提供了廣闊的空間。他又表示特區政府在新城規劃的過程中會充分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
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昨日上午在接受記者訪問時表示,國務院日前正式批覆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表示同意特區填海造地建設新城區,使用海域總面積為三百六十一點六五公頃,分五區進行,其中兩區在澳門,另三區在路氹。他表示,批覆充分顯示了中央政府對澳門可持續發展的高度重視及關懷,亦體現了「一國兩制」的優越性及創新性。
他表示,國務院批覆的建設使用海域總面積是三百六十一點六五公頃,其中填海面積實際約為三百五十公頃。他相信第三屆特區政府會按特區發展的需要,以科學手段分期、分階段作出規劃,在規劃的過程中,會適時向社會作出介紹,希望廣泛地聽取社會、各方專家學者的意見,廣聽民意、廣納民情,使規劃更符合特區未來的發展需要。
劉仕堯指出,規劃中將有超過一半土地用作公共設施、公共空間、綠化及其他公共設施。同時會預留適量的土地作為日後發展符合澳門產業適度多元化政策的產業及興建公共房屋之用。
據了解,為了創造條件保持澳門的可持續發展,提高居民的綜合生活素質,預留適當的土地配合發展需求有其必要性,為此,特區政府早於二00六年向中央申報澳氹新城區填海規劃的初步研究建議,提出分別在澳門半島的東北、新口岸孫逸仙大馬路以南及氹仔以北進行適度填海。
國務院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新城區建設填海的批覆具體內容圍繞三點:第一,同意填海造地用於澳門新城區的建設。建設使用海域總面積三百六十一點六五公頃,共分五個區域,具體坐標點由國家海洋局另行通知。使用海域不徵收海域使用金。填海形成的土地所有權屬於國家所有,使用權歸澳門特別行政區,由澳門特區進行司法和行政管轄。對填海形成的土地,特區政府按照已確定的土地用途,科學規劃、合理布局、集約利用。第二,加強圍填海動態監管。填海應嚴格按照計劃實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污染物擴散,保護周邊環境。在實施前與國家相關部門和地方進行溝通,要對填海過程進行跟蹤管理。第三,充分發揮新城區建設作用。建設澳門新城區是發揮「一國兩制」優勢,緩解澳門特區土地資源嚴重稀缺、改善民生生活質量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澳門特區應對金融危機,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有關各方要通力合作,精心組織,加強管理,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