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完成問卷調查冀政府積極設法阻嚇 青少年舖竊感受由負變正
【專訪】有團體就「澳門青少年店舖偷竊行為」,成功完成五百一十一份問卷,受訪者中有八十九人表示有店舖偷竊行為,當中有八成表示有再犯,偷竊的感受由負變正。建議政府積極研究現行青少年盜竊法律的阻嚇性。
聖公會北區青年服務隊在社會工作局資助下開展「澳門青少年店舖偷竊行為」調查,並在今年四至六月進行問卷調查,共收到五百四十三份問卷,有效的共五百一十一份,受訪者的年齡由九至十六歲,就讀於小四至中二佔四百三十人,六十二人是失學青少年,七人則就業。
據介紹:調查共分為四個層面作出探討,包括受訪者對店舖偷竊之態度、店舖偷竊的經驗、原因及再犯意向。
店舖偷竊態度方面:大部份受訪者對店舖偷竊均持不同意的態度,然而對於個別問題項目則取向不定。在進一步對比學校學生組群(學校組)與街頭青少年組群(街頭組)之分別,發現學校組比街頭組對偷竊的認同持較強的不同意態度,同時亦反映街頭組群的受訪者其偷竊態度傾向較強。
店舖偷竊經驗方面,有八十九位受訪者表述有此經驗,佔總受訪人數的百分之十七點五。最多受訪者在十三歲時首次偷竊,佔偷竊人數百分之十五點七,其中兩位受訪者更表示首次偷竊年齡是五歲。而偷竊次數方面,有十九位表示只有一次偷竊,佔有偷竊人數百分之二十六,而多過一次偷竊佔百分之七十四,其中有一位更表示有一百一十二次偷竊經驗。
店舖偷竊原因方面:受訪者表示主要是因為貪心、無錢買、追求刺激及與朋友作伴而作出首次店舖偷竊。這群受訪者最擔心被人知道,然而亦感到刺激及有成功感,而超過一半最終沒有被發現;而被捉拿的受訪者,大多可透過賠償、通知家人及逃脫得以解決。
店舖偷竊再犯方面:在八十九位有偷竊的受訪者中,大部分都表示不會再犯的佔百分七十五點六,不肯定佔百分之十六點七,而有六位的受訪者更表示多數會和一定會再犯,佔有偷竊者百分之七點七。
總結上述發現,服務隊有以下結論,受訪者有否偷竊行為與家人關係、老師關係及對學校感覺存有顯著差別,沒有偷竊者較有偷竊者與家人關係、老師關係和對學校感覺的程度均較好。並且,受訪者對店舖偷竊以中立態度為主,反映受訪者對店舖偷竊行為未有一個明確的拒絕態度。另一重要的發現是受訪者偷竊的比例低,但再犯比例高,在五百一十一位的受訪者當中只有八十九位表示有店舖偷竊行為,佔整體百分之十七點五,但是在八十九位有偷竊的比例低,但再犯比例高,在五百一十一位的受訪者當中只有八十九位表示有店舖偷竊行為,佔整體百分之十七點五,但是在八十九位有偷竊行為的受訪者中有八成表示有再犯。
並且偷竊的感受由負變正,青少年由第一次偷竊後擔心被人知道,到再犯時以追求刺激為主,原因可能是因為大部分被捕的後果都是賠錢和通知家人,店舖甚少會報警處理,故青少年需付的代價低,而從中得到的刺激和滿足感較大。另外,街頭組群較學校組群有較高的偷竊趨勢,而根據兩個組群的再犯意向分析,學校組群有八成表示「一定不會」和「多數不會」,而街頭組群有一成表示「多數會」和「一定會」再犯。除此之外,學校組群大多是因為做人價值如知道是犯法行為(偷竊唔啱,所以唔做),而街頭組群大多是以處境性取向為之如被發現後會被人看不起(怕惹上官非,唔夠膽試),反映出街頭青少年可能會以處境來考慮會否進行偷竊行為。
因此,服務隊針對調查結果有以下服務及措施,建議一、加強青少年對偷竊刑責的認知,可提供有關偷竊講座或工作坊,以加強推廣及宣傳有關青少年偷竊的法律;二、加強對家長的支援工作,以加強家長獲取求助/支援之訊息;三、建立警方與商戶的合作連繫,建立正確打擊偷竊者的社會氣氛,並簡化商店報警程序,以及加強商戶正確處理偷竊者的信心,並且鼓勵商店加強防盜和保安系統,共同協助青少年減低店舖偷竊的成功經驗;四、加強警方處理偷竊者的即時性,可較快地處理初犯事者進入非司法流程,以減低初犯者再犯的危機,並且建議政府積極研究現行青少年盜竊法律的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