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總章程修訂諮詢兩月
引減免措施鼓勵居民清拆違規建築
【本報消息】土地工務運輸局現就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行政篇諮詢文本,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開諮詢。土地工務運輸局副局長陳寶霞指出,有關章程沿用多年,當中部分條文已不合時宜,有必要適時修改。其中,新文本特別對民生影響較大的非法工程,提出多項有助政府執法的措施,以及加強懲處違法者的罰則。不過,當局同時引入減免措施,以鼓勵居民自行清拆違規建築。
沿用廿四年不合時宜
工務局副局長陳寶霞、城市規劃廳長陳榮喜、准照處代處長區炳堅昨日下午三時半,在工務局介紹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行政篇諮詢文本的詳情。
陳寶霞表示,現行的《都市建築總章程》沿用廿四年,當中一些滯後的法例條文和繁瑣的行政程序,已不能配合社會的發展需求。為此,政府於年初成立專責小組跟進處理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包括行政篇及技術篇。
考慮到澳門實況、未來的社會發展需要,以及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當局率先完成行政篇修訂諮詢文本,主要從工程審批、工程監督、工程處罰和非法工程四方面提出修改建議。
文本中特別針對對民生影響較大的非法工程,提出多項有助政府執法的措施,包括違犯者須負刑責,甚至被“釘契”,引入分級處罰機制和定額罰款措施等。
為提高對非法工程的監察及處罰,文本明確監察權限分屬工務局或發出營業准照的相關政府部門,需要時更可要求治安警察局或其他權限部門提供協助。小組還建議擴大處罰對象範圍,若非法工程位於共同部分,處罰對象則應涵蓋樓宇管理機關及其管理公司等。
不配合者要徵行政費
雖然文本加重相關罰則,但當局亦適當引入減免措施,違法者只要在限期內清拆非法工程,罰款將可全數或部分豁免。不過,若有關人士不予配合,則可能還要被額外徵收行政費用。為免通知程序阻礙當局執行工作,文本建議簡化通知程序。當局會以雙掛號作出通知,通知程序亦會於掛號日第三天後視為完成。
另外,文本也就簡化審批流程及完善工程的監管機制提出修改,並建議加重處罰違法建築商。陳寶霞表示,會爭取於明年第三季完成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行政篇文本。
有關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行政篇的諮詢由即日起至二○一○年二月一日。諮詢文本可於水坑尾行政暨公職局的資訊中心地下、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地下索取,或可於土地工務運輸局網頁(
www.dsspot.gov.mo)下載。工務局於今日下午三時半,在科技基金會舉行介紹會,向建築師、工程師及建造業界介紹諮詢文本詳情。 居民可將對文本的意見及建議,電郵至(durdfs@dsspot.gov.mo);傳真至(八五九七·七三四八);或郵寄至澳門馬交石炮台大馬路32-36號電力公司大樓土地工務運輸局(信封面須註明“《都市建築總章程》行政篇修訂版諮詢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