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屋重開須待新法生效
房屋局長鄭國明表示,為協助居民解決住房壓力,當局透過多項津助、支援計劃協助居民。但在有限資源下,公共房屋的供應須優先考慮基層居民的住房需要,並提供適當的經屋單位,協助不同階層居民解決住房難題。至於經屋申請何時重開,需要等待新經屋法生效。
近年民間對公共房屋政策有不少意見,要求當局增加公共房屋供應之聲不斷,鄭國明表示,為協助居民解決住房壓力,政府先後推出“自置居所貸款利息補貼制度”、 “自置居所信用擔保計劃”、“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等,支援有置業需要和住房壓力的居民。但資源有限,政府的公共房屋會優先滿足弱勢或基層居民需要,盡量提供經屋單位,協助不同階層居民解決住屋困擾。
隨着社屋申請重開,民間關注經屋申請重開的問題,鄭國明表示,過去的經屋法規有不少不合時宜的地方,需作相應修改,讓更多有需要的家團受惠,在社會共識下,新經屋法早前已作修改,新經屋法文本已擬就,正等待排期立法。
另外,近年當局透過重建區內舊社屋,在離島開展新公屋計劃,一方面增加社屋單位,回應更多基層居民需要,也透過開展計劃,優化社屋單位設備,配合社區發展需要,增加社區設施,改善社區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