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建築總章程符合發展需要 羅啟中認須循序漸進
【專訪】建造商會理事長羅啟中認為,《都市建築總章程》新諮詢文本理論上符合社會發展需要,但要循序漸進予以推動。
羅啟中昨出席《都市建築總章程》新諮詢文本介紹會接受訪問時表示,新諮詢文本內不少條款內容是借鑑香港的,也符合社會發展的需求,但必須注意的是未來出台的法規的可操作性,尤其要考慮循序漸進的方式。
他解釋稱,新文本中關於大廈管理實體要為非法工程承擔相應責任一事,其實是借鑑香港相關法規。例如某大廈簷篷跌下砸傷人,相關管理實體要承擔疏忽管理和保養維修方面失職的責任。新文本要相關實體承擔類同責任,有其相應的合理性。但澳門的相關管理實體是否接受此一理念,是相關法規能否執行的關鍵。
他認為必須採取循序漸進的方法。
關於「承建商」也要承擔非法工程之連帶責任問題,他認為,責任應屬於相關業主,「承建者」最多是承擔「同流合污」的責任。他同時指出,合法註冊的承建商是不會承接非法工程的,承接非法工程一般是個體裝修業者。但只要有足夠的合法工程量供裝修業界承接,相信願意承接非法工程者會大大減少。
羅啟中認為「新章程」對於處理歷史遺留的僭建物仍有相應的局限,他贊同「鼓勵責任人自行處理僭建物」的條款,以及物業轉讓時被「釘契」的方法。
據悉,新諮詢文本中對非法工程擴大處罰的對象包括:非法工程之承建商、非法工程所有人及所在地點業權人、非法工程所在樓宇的管理機關、受聘之管理公司等。
據了解,本澳的天台僭建物成千上萬間,雖然也有相關的法例,但常因有法不依,執罰不嚴等原因,以致所有低層大廈都有天台屋,天台屋影響市容及環境衛生,還可能對大廈結構安全構成相應的負面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