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海造地應作長期規劃 梁慶球冀預留公屋用地
【專訪】街總副理事長梁慶球指出,中央批准澳門填海造地三百多公頃,澳府應用於經濟持續發展和解決公屋用地問題,即長期規劃、認真監管和善加利用。梁慶球表示,中央政府批准澳門填海造地三百多公頃,是充分了解到澳門經濟發展、民眾安居問題缺乏所需的土地資源。因此,新一屆特區政府應清晰理解中央政府批准填海造地的出發點。
他建議特區政府注意以下問題:
一是土地應用於經濟多元化發展。他指出,澳門經濟欲持續健康發展,一定要適度多元化,絕不能再單靠博彩業。因此,未來填海造地要科學安排,盡可能吸引一些適合澳門的新興產業在澳立足。
二是土地應用於公屋及其他公眾設施。他指出,公屋問題關係到社會安定,公眾所需的醫院、學校、康體設施等對於生活質素的提升至關重要。因此,新一屆政府必須盡量合理安排公屋及公眾設施所需的土地,確保民眾安居。
三是商業用地一律公開競投。他指出,由於土地政策的缺失及相關因素,首兩屆政府免公開競投土地備受民間批評,其中也出現一些不規則行為,也衝擊了特區政府的形象及信譽。希望新一屆特區政府一定要堅持商業用地公開競投的原則,堵塞所有可能出現不規則行為的漏洞。
梁慶球強調,中央政府送的大禮至少可以滿足未來廿、卅年澳門經濟與社會發展之需,所以必須「謀定而後動」,要長遠規劃、認真監管、善加利用,尤其要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賤賣等。
據悉,中央政府批准澳門填海造地三百多公頃,並表明,土地所有權為國家所有,使用權為澳門特區政府。
據了解,由於首兩屆特區政府批地方面幾乎屬免公開競投方式批出,民間存有許多疑慮。故中央政府批准澳府填海造地,民間特別關注未來土地的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