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瑞權:章程應更清晰易明
立法議員麥瑞權認為《都市建築總章程》條例應更清晰易明,才能有利普及宣傳,他指現時修訂有關法例,對日後的建築物可起規範作用。他建議縮短工程圖則審批時間,促進投資意欲。
麥瑞權昨日出席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介紹會接受訪問表示,當局現時修訂都市建築總章程,可說正關注非法工程問題,認為如大廈僭建等非法工程由於數量多兼存在已久,並非短期可以解決,需要透過社會收集意見有效控制非法工程。他擔心有關條文未夠清晰,甚至對一些二、三手的購買者存在不公平,難以界定他們購入相關單位時已知悉僭建物屬於非法工程。他批評文本中部分用字難明,建議簡化部分法律字句或專業名詞,甚至可加入圖畫表達,讓一般工人易於理解,這有利於普及宣傳。
鄰近地區對物業非法工程管制較嚴,物業登記已列明建築物間格,是否改動過更是一目了然,但澳門的查屋紙較為模糊,買家難以了解物業是否曾被改動或有沒有非法工程。麥瑞權認為現時修訂有關法例,可對日後的建築物起規範作用,也是對所有業主的保障。另一方面,澳門也要承認歷史遺留下來的問題,如何解決,社會各界要有一定認知,相信經過一段時間推廣,會有助解決問題。他相信不一定只有重罰才能起到阻嚇作用,當局應提供清晰而明確的法規,以及有效的宣傳方式。
諮詢文本中有關工程審批時間的修訂,建議按照各專業計劃的規模和面積調整審批期限,以免令投資者或業主錯誤估算時間而引致損失。麥瑞權表示,過往無論規模大小的工程一般審批期限均為三十天至六十天,對業主而言確是不切實際的。但當局要調整審批期限,有可能比六十天更遲,審批時間更長。他認為社會發展過程中,越大規模的投資相對利息越多,當局應該創造更優越營商環境,進一步縮短建築圖則審批時間,才能促進投資意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