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潤生籲批地待新法出台
質詢政府有否向發展商承諾置換新填海地
何潤生籲批地待新法出台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何潤生就剛獲國務院批覆同意的澳門新城規劃提出書面質詢,詢問特區政府有否向個別發展商作出“土地置換”的承諾,呼籲當局“先規劃、後填海”,完善土地法後才批給土地。
何潤生指出,過去特區政府以缺乏土地資源為由,拖慢各項改善民生工作,卻容許獲得土地批給的發展商長期荒廢土地,不履行發展項目合約規定的義務。隨後更以優惠條件置換土地或改變用途,變相造成有心人分佔本澳緊缺的土地資源,伺機牟取私人暴利,這一情況居民早已怨聲載道。在政府仍未對外公佈尚有多少幅正在等候置換的土地、當中涉及多少個發展商的情形下,如果貿然批給新土地,更使居民擔心政府是否真的會以負責任的態度,處理得來不易的土地資源。
為此,他質詢行政當局日後會否採取公開競投方式,處理新填海商住用土地?在新填海造地的土地中,行政當局有否已經以“期票”方式,事先向個別發展商作出承諾,將日後填海獲得的土地,容許其置換土地?現在究竟仍有多少土地正在等待置換或改變用途?會否在新修訂的《土地法》出台後,才開展新填海造地的土地批給程序?
他認為,新填海土地宜採取“先規劃、後造地”的建設方針,先制訂清晰明確的發展規劃,才按照實際需要填海;增加填海規劃的透明度;採取具體措施,保證發展商依期發展,督促履行合約規定的義務,並在未能依期發展時收回土地。政府應交代新城區的公屋發展計劃,建議在合適地點興建分區政府綜合辦公大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