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職權向賭客索取茶資
兩博彩督察罪成判緩刑罰金
【本報消息】兩名博彩監察暨協調局的博彩督察涉向賭客索取茶資,昨被初級法院裁定濫用職權罪名成立,分別判處監禁九個月及七個月,緩刑三年,須於三十天內向特區政府繳付五萬及三萬元罰金。
初級法院院長、合議庭主席法官何偉寧宣判時指出,法庭根據證人口供及錄影帶資料,認定兩名缺席應訊的被告Morais(四十五歲)及Alberto(廿八歲)任職期間,多次於賭場內透過一名女公關向沓碼仔索款,兩人身為博彩監察暨協調局的博彩督察,應根據法律賦予權力查處行政違法行為,卻利用職權向賭客索款,兩人同被裁定濫用職權罪名成立。
案發於二○○四年十二月,一名經常來澳賭博的內地沓碼仔不忿長期被博彩督察索取茶錢,向廉政公署舉報。投訴人稱來澳三年間,在葡京娛樂場及華都娛樂場的貴賓廳內,多次被博彩督察索取不低於五百元的茶錢,博彩督察會以手勢或眼神向一名女公關暗示。女公關會向沓碼仔示意,為免被刁難,投訴人被迫就範。同年十二月四日,兩人又向投訴人索取一千五百元茶資,交收時被暗中監視的廉署人員當場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