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倡設高校統一基準
強調自治自主理念予各自發展特色
澳門理工學院客座講師、華東師範大學高等教育研究所博士張紅峰認為,澳門高等教育呈多元化發展,卻缺乏統一的基準,規範高等院校的設立、師生比、學習成效等要達到最基本的標準。但仍要強調大學自治和院校自主的理念,讓學校在最基本標準上發展各自特色。
須建立高教評審制度
張紅峰表示,過去不到二十年,澳門高等教育已形成公立、私營多元化的結構格局。由於澳門高等教育“量”的發展規模迅速,帶來“質”的發展不平衡,導致澳門高等教育質量存在問題。澳門作為東西方文化匯點,長時間呈現多元文化的特點,這種特點在高等教育方面反映在辦學主體多元化、語言多元化、結構多元化等。在多元化特徵下,也使澳門高等教育缺乏統一的基準和規範。
澳門需要建立高等教育的評審制度,統合高等教育機構、學科等的差異。評審機制應該包括兩方面:一是校內評審,即內部質量機制的建立;二是外部評審。外部評審涉及評審主體問題,國際上高等教育的評審主體包括在政府主導的評審主體、獨立於政府及高校的第三方機構、由政府與第三方機構結合的評審方式。
評審標準與國際統一
澳門高等教育宜首先建立由政府主導的高等教育評審機制,隨着社會發展,逐步過渡到政府與第三方機構結合的評審形式。開始設立機準時,標準要與國際統一。建立評審主體要遵循與時俱進的原則,最後還要把評審機制盡快與國際或各地區接軌。
在建立評審理念及評審機制方面,首要建立一個基本標準,這是設立高等教育機構的最基本標準,包括規範課程設置、學科設置、學術標準等。成立一套基本標準,不是要求每所高等院校都變成同一模式,而是規範高校的設立、師生比、學生學習狀態和效果的基本標準。該標準亦可作為澳門高校保持內部建設的參照依據。
評審最重要是繼續強調大學自治和院校自主的理念,即澳門高等教育發展過程中,要強調保障教育質量,是每一所高等院校自己的事情,不是外界強加於高校。外部的評審機制要做到把高校質量的評估,轉換成高校內部質量保證機制的評估,這是非常重要的理念轉換,在此機制保障下,澳門高等院校的質量發展才有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