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香生指不可藉口「不能輕率」便不探討 促盡快設立最低工資制
【專訪】立法議員林香生表示,政府認為制訂最低工資制度不能輕率,但並不代表當局能以此作為從不啟動有關工作的藉口。
林香生表示,統計暨普查局第三季《就業調查》顯示,本澳每週工作時數多於三十五小時但收入少於五千元的就業人口有四萬五千七百人;而其中收入少於三千五百元的更有接近兩萬人。這些僱員只能賺取較低甚至是無法維持生活的薪酬,不僅與他們所付出的勞動力不成正比,更是與當前本澳人力資源緊張、僱員議價能力理應較高明顯存在矛盾。當然,相當數量的僱員收入偏低與外地僱員輸入政策影響人力供求直接有關;但本澳缺乏最低工資制度,亦是導致對本地僱員保障不足的主因之一。
事實上,當局早已認同有為數不少的僱員收入過低,因而於二00八年推出工作收入補貼臨時措施,以紓緩物價上漲對其造成的生活壓力。有關措施雖一定程度上可協助低收入僱員渡過難關,但畢竟只屬臨時性;長遠而言,當局是必須積極面對有關問題,一方面對輸入外地僱員全過程作嚴格的監督,避免本地僱員的議能力進一步被打壓;另一方面,亦必須盡早啟動制訂最低工資制度的工作。
勞工事務局局長孫家雄於二00九年四月七日回覆議員質詢時指出:「最低工資制度必須借鑒一定的實踐經驗和透過勞資雙方的充份討論及協商,在獲得社會廣泛共識後才可逐步落實,再加上近期澳門經濟正受到國際金融海嘯的影響,倘短期內在有關行業中全面實施最低工資制度,無疑存在極大的困難性和複雜性,因此,特區政府認為暫時不適宜訂出具體的時間表。」制訂最低工資度雖不能輕率,但並不代表當局能以此作為從不啟動有關工作的藉口。
為此,他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雖然本澳近年人力資源緊張,但本澳有不少低收入僱員,特別是清潔及物業管理行業中,部分人的收入根本無法維持基本生活所需。這是因部分僱主視外僱為源源不絕的「後援」,導致僱員的議價能力大大降低。為此,當局有何具體機制以確保外僱的輸入不會「引致顯著減低本地僱員的權利」?當局會否就此制訂外僱與本地人的總量及行業比例,確保不會因為外僱的不斷輸入而嚴重影響本地僱員的薪酬待遇?
二、當局曾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密切關注和檢討落實公共部門外判清潔和保安服務最低工資制度的成效。有關制度自二00七年起實施超過兩年,當局有否評估制度的成效?何時會將設立最低工資的要求擴展至全行業?
三、一九九八年生效的《就業政策及勞工權利綱要法》法律第七條c項規定本澳須「確保最低工資及其定期調整」,既屬法律要求,則政府對於開展有關工作是責無旁貸的;無奈十年已過,當局就連研究探討都隻字不提,令人失望。到底當局會否開展有關討論及研究,確保盡快落實設立最低工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