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瑞權促設應變小組定期巡查
認新馬路舊樓塌騎樓當局有責
麥瑞權促設應變小組定期巡查
【本報消息】就前日新馬路舊樓發生騎樓倒塌事件,立法議員麥瑞權批評文化局危機意識薄弱,將受保護建築物騎樓倒塌問題歸咎業主是“卸膊”做法。當局將建築物定為受保護文物時,相信已就建築物結構及安全作過詳細研究與分類,認為要定期巡查與修繕具危險性建築物。
麥瑞權指出,本澳被列入受保護建築物的舊樓為數較多,當中不少日久失修及出現結構問題。新馬路受保護建築物塌騎樓事件,文化局指是個別事件,以及將責任歸咎業主的講法是“卸膊”。他認為當局對歷史建築物的保護意識薄弱,擔心在行人衆多的旅遊區再發生同類事件時,如不幸傷及無辜,將嚴重影響本澳形象,責任應該誰來承擔?
麥瑞權指當局決定將一幢建築物列入受保護名單時,相信已評估與分析該建築物的結構及安全,認為這是最基本的做法。同時宜因應樓宇安全性分類,再定期巡查及基本修繕。假如當局有定期巡查,相信可以預防事件發生。當局指無法進入私人物業查看,亦是不負責任的說法,假如當局已意識到舊建築物的危險性,即使無法進入建築物內,亦可以透過專業人士在建築物外部“目測”,分析有否需要臨時修繕和支撑。尤其在雨天,是最理想評估時間,建築物外牆及騎樓天花有否滲水,一般會有明顯跡象。
文化局日前表示,《文物遺產保護法》有望在明年上半年出台,對實際解決受保護建築物維修問題會訂出具體執行措施。麥瑞權指當局對法例獲通過是過於“老定”,即使是有關法例最終獲得通過,距離現時仍有一段時間,在法例出台前,應制訂有效保護措施,防止再次發生同類事件。本澳是國際旅遊城市,有世界文化遺產稱號,本澳對旅客的安全需要負責任。有價值歷史建築物買少見少,文化局有必要周全而妥善地保護。他建議當局設立應變小組,分類保護及定期巡查有危險及受保護建築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