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在權促設大廈管理糾紛仲裁機制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吳在權就小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糾紛提出書面質詢,由於現行法律與社會嚴重脫節,使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的好事變壞事,有些委員會成立後大廈的管理糾紛不但沒有改善,反而更趨惡化。質詢當局何時修改物業管理業務法例。
吳在權在書面質詢中提出,物業管理涉及千家萬戶的安居樂業。近年政府推動小業主提高法律和維權意識,高層大廈紛紛成立業主管理委員會,藉此監督管理公司,提高服務素質和解決物業管理糾紛,本屬好事。由於法律與社會脫節,令好事變壞事,造成有些大廈一廈兩會、兩廈兩管,雙方互指交惡,甚至因糾紛爭持不下,影響安居樂業。
他促請政府盡快修改物業管理業務和業主管理委員會的法例,並設立相應的大廈管理糾紛自願仲裁機制,及時處理大廈管理糾紛。他質詢當局何時完成修改物業管理業務法例?對於實行自己管理而運作良好的大廈,能否維持現狀?若缺乏技術主管,當局會如何解決?會否設立大廈管理糾紛自願仲裁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