麥瑞權就大工程分拆提質詢
【特訊】立法議員麥瑞權表示,早前 TN27十多億經屋工程一單判出的時候,業界已經對政府有關部門提出意見,要求政府大工程一定要分拆,以利本地小企保留生存空間及工人就業。政府亦承諾日後的大工程一定會分拆細,以利本地小企業生存及工人就業。
言猶在耳,即接到有關澳門建造業界的申訴,內容提及建造業界拜訪GDI(建設發展辦公室)的時候,業界小企業被告之可聯合加強競爭力去投標GDI(建設發展辦公室)的大型工程,在政府不斷強調要幫助中小企業度過金融海嘯的艱難時期,業界當然感到非常欣慰及雀躍,唯當氹仔北安碼頭投標資格預審標書一出台,即令業界嘩然。
為甚麼?因標書內容條件列明企業要繳交澳門幣三千五百萬元的投標保證金,而且工程所謂准許幾家企業聯合競投標書,提高競爭力亦屬廢話,為什麼?因另一條件亦很清楚列明標書在施工能力計分方面亦只計牽頭企業,其餘第二或第三等甚至再多幾間企業的能力分數是不計算在內的,形成本地小企業仍是孤軍作戰,不能憑戰略聯盟去加強競爭力,一家小企業難以與個別外資大企業競爭,可見政府不但沒有扶持而且更有將本地小企業拒之門外之勢,標書上甚至加入有大型工程經驗優先的評審標準,此舉等同已將本地小企業拒諸門外,令業界頓覺政府再一次欺騙本地小企業。
為甚麼?問題的關鍵在於這個碼頭最難做的水上基礎工程已另招標及已動工,按建造業界的專家及行內人士的經驗分析指出,此項工程由於有難度的水上作業基礎工程已另招標及施工進行中,餘下的上蓋工程只是工程量大,基本上是沒有難度的,最適合本地小企業及工人施工,完全可分拆招投標施工的,一點難度也沒有,但可能政府要做多點的招投標文件及管理工作,因餘下的上蓋工程如上蓋石矢廊結構、裝修砌磚工程、供排水工程及機電工程等是沒有技術難度的,是完全可拆分的,故不明白GDI(建設發展辦公室)是為方便自己部門運作抑或有其他不能公開的因由,竟將整單工程一單招標,本澳小企規模有限,這叫本地小企業如何能籌錢整合去投標?況且這只是資格預審,如何繳交這龐大的三千五百萬元的保證?即使向銀行借貸,銀行亦不容易短時間批核,但若將工程分拆,小企業便沒有此困難而可以去投標,為什麼不給機會本地小企業,分拆該碼頭工程招標?所以這是有違政府一直宣揚扶持小企業的大政策方向,部分部門主管不按特區政府政策,「以民為本」的宗旨去辦事的嚴重事例之一。
加上於本年六月環保局已成立,又在全世界及特區政府都十分注意環保的同時,該碼頭工程投標前有否作出環評?同時,政府是否應該帶頭環保由自己做起,先嚴格要求自己?
因此,他質詢如下:
一、環保是國家及特區政府的施政核心理之一,碼頭工程招投標前是否已有做環保評估?
是否由合資格的專業公司或個體機構做出?有通過招標形式嗎?環評是否合乎標準?請在招標工作開展前公佈有關資料及數據,以免將來工程開展後有後加工程出現。
二、按行業的習慣和專家的分析,此工程是完全有條件分拆而為的,上蓋石矢廊結構工程、機電工程、供排水工程、坭水、砌磚工程及裝飾工程等,但碼頭為什麼不分拆呢?是為了部門工作方便抑或是不想本地小企業及工人有機會能順利參與投標及施工或是另有
別情呢?
三、將工程分拆使本地小企業有生意做,工人有工開是特區政府的施政方針,但為什麼執行部門不按特區政府的政策方針辦事呢?是否有什麼難言之隱?為什麼作出招標決定前不先與業界溝通?這是施政不透明的另一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