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及時移走廢棄車輛
【本報消息】車位嚴重不足、泊車愈見困難,不少棄置車輛長期佔用公共泊車位,議員李從正質詢當局,有何措施加強部門溝通,在一定時間內整合未續牌、未經取消註冊的車輛資料,及時移走過期、未取消註冊及廢棄車輛,騰出緊缺的停泊位讓其他有需要的居民使用?
李從正在書面質詢中指出,近日有居民反映,本澳一些路段的公共泊車區長期被廢棄電單車霸佔,有礙觀瞻、影響衛生,令公共資源得不到合理利用。根據有關規定,交通事務局稽查處會定期派員在街上巡查,在確定為廢棄車輛後,盡快通知相關車主及與治安警察局合作,由治安警察局移走棄置於公共道路的車輛。
然而,車位嚴重不足、泊車愈見困難,棄置車輛長期佔用公共泊車位,令人質疑交通事務局有沒有定期巡查,還是治安警察局沒有及時拖走被棄置的車輛,導致廢棄電單車長期佔用公共泊位,抑或兩部門在溝通協調上難達共識。
他質詢當局,公共泊車位長期被廢棄車輛佔用的投訴未見解決,當局有何措施加強溝通協調,解決問題?會否採用科學的方法,在一定時間內整合未續牌、未經取消註冊的車輛資料,聯合治安警察局重點巡查泊車位長期被佔用的區域,將過期、未取消註冊及廢棄的車輛移走,長遠及有效地解決廢棄車輛佔用公共泊位的問題,從而騰出緊缺的停泊位讓其他有需要的居民使用、令公共資源得到合理利用?會否加強相關法例的宣傳,提高居民的公民意識,讓居民知法、進而守法,珍惜、保護公共資源,合理善用公共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