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跟進委員會訂運作規則
跟進介入有助完善政策監督施政
【本報消息】立法會土地及公共批給跟進委員會制訂出運作規則,在半數以上成員同意下,跟進委員會可主動跟進與其設立所針對的施政領域事項,並應政府要求,跟進其可介入的事項。會議公開要獲半數以上成員同意,完成跟進事項後向全體大會提交報告。議員關翠杏預期跟進委員會的事前介入,在完善政策、監督施政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新一屆立法會雖然成立了三個跟進委員會,並預期承接上屆立法會分析公職法律、土地及公共批給及財政制度臨時委員會的工作;但因啟動跟進、運作程序等方面一度出現爭議,部分議員建議跟進委員會的跟進啟動和運作能在規範中進行。
土地及公共批給事務跟進委員會主席關翠杏在接受訪問時表示,在參照常設委員會的運作規則後,經過跟進委員會的充分討論,日前制訂出該跟進委員會的運作規則。規定委員會擬主動跟進某些事項時,須事先由議員提出並經過表決程序,獲得委員會半數以上成員同意後即可展開跟進。
跟進委員會的會議原則為閉門進行,若有需要並獲得半數以上成員同意,會議可以公開;規則同時要求委員會每完成一個事項跟進後,須向全體大會提交報告書。因此,即使委員會決定跟進某個事項的會議不公開,公衆仍可透過報告書,了解委員會跟進工作的具體情況。
關翠杏相信,承接上屆的立法會分析土地及公共批給制度臨時委員會的工作,跟進委員會除可跟進臨委會報告提出的改善建議的執行情況外,並更有條件與政府充分磋商落實跟進建議,相信稍後時間,委員會將展開針對某些特定項目的跟進。
此外,為着盡快融入珠三角及區域合作,以免錯失機遇而被邊緣化,港珠澳大橋及接駁工程的啟動、輕軌系統工程盡快上馬,以及專營批給及特定公共事業批給陸續到期,這些政策落實、宣傳推廣和執行,仍有待社會及議會的配合和監督。因此,關翠杏認為除了常設委員會在立法方面繼續發揮和完善功能外,跟進委員會作為強化立法會功能的試點,尤其在監督政府方面能邁出一大步,有所作為。相信在立法會的事前、事中和事後的跟進介入,可避免不必要的爭議延誤政策制訂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