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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業總商會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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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發展輔助委員會成員
澳門的士總商會理事長
民政總署諮詢委員會 食物衛生研究小組:凌世豪
交通運輸研究小組:副協調員凌世豪
澳門中華總商會 理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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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澳门特首选举全体选举委员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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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2 立 法 會 直 選 C 三聯 崔耀、凌世豪、陳潘迎……
凌世豪 籲訂期限淘汰舊車
黃的續期屆滿經營權應重新開投
【本報消息】對於當局近日推出澳門交通運輸政策構想,提到本澳有需要控制車輛增長和流量,交通運輸業總商會理事長凌世豪建議當局,制訂車輛使用期,淘汰舊車,借鑒新加坡在繁忙路段實施電子路段計費。另外,黃的合約期今年將屆滿,當局應重新開投黃的經營權,透過切實監管發揮其過去設立時補充黑的不足的原意。
凌世豪表示,近年本澳車輛數量不斷增加,每年需接受強制性檢驗的車輛以八千輛的速度增加,但舊車註銷比例卻相當低。如此下去,不僅驗車工作十分繁重,路面將進一步擠塞,除了增建停車場,開通道路網,更應從控制車輛數量着手。為了控制車輛數量,建議制訂使用期去淘汰舊車。規定機動車輛,包括電單車及私家車,由登記日起計,使用滿一定年限(如八至十年)進入強制驗車的淘汰階段。如有需要保留,可申請驗車,費用自付,並建議按年遞增有關車輛的驗車或牌費,減少居民擁有車輛的意慾,從而控制本澳整體車輛數量。
至於塞車問題,凌世豪認為可以借鑒新加坡的做法,在繁忙路段設電子收費,車輛進入有關路段時由電子儀器自動計費,減少非必要使用該路段的車輛進入,亦可設定公交車輛免費使用有關路段,促使更多人乘搭公交車輛。
另外,繼黃的○一年經營合約續期後,今年有關合約又屆滿,凌世豪認為,當局應重新開投黃的經營權。由於過去黃的設立時為補充黑的不足,運作受限制,如電召服務、回程時不可停車載客等,因此當時黃的牌價亦因而較黑的低得多。但年來有關設立原意並未達到,認為當局應重新開投黃的經營權,加入明確切實的條文,進一步規範黃的運作。